小弟82年次
预计今年8月硕毕
目前打算以:
役男家属均属65岁以上、未满15岁、患有身心障碍、重大伤病或15岁以上未满18岁经主管
教育行政机关立案之学校证明就学中。
来申请补充兵或替代役提退资格
家庭状况如下:
国小父母离婚后与母亲和外婆同住且监护权归母亲
母亲于今年5月去世
目前户籍誊本上只有我与外婆两人且外婆超过65岁且无业
户口部分在国小毕业后就只有我 母亲 外婆三人直至母亲去世
这样不知道有无符合资格?
我比较有疑问的部分是我的父亲是否有算在"家属"中
毕竟没在同个户口且也与我母亲离婚多年
还烦请各位大大解惑Orz
另外也想问问就是我在大四那年体检因为体重被判定是替代役体位
但我现在的BMI已经是常备役体位的标准
这样我是否可以申请复检转常备役后再申请补充兵呢?
还是说就选择用替代役提退的方式会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