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170T社家署社会役笔记整理&考古题(下)

楼主: si5111 (C大)   2016-11-18 11:10:51
Word档: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071CXhO4OPpTWxqWV9FWFJMRTg
接续上一篇
Ch7.老人福利机构服务技巧
1. 影响对老人福利的需求:产业结构的转变、人口结构的变迁、家庭结构与组成之变迁、
政策及经济条件
2. 老人福利机构分类:长期照顾机构、安养机构、其他老人福利机构 (考古简答有考)
3. 长期照顾机构分成:长期照护型、养护型、失智照顾型 (考古简答有考)
4. 安养机构是收容生活能自理的老人(会考是非题)
5. 机构规模:各级政府设立及办理财团法人登记之长期照顾机构或安养机构(50人以上,
200人以下)、小型长期照顾机构式安养机构(5人以上,未满50人)(会考人数)
6. 工作人员类别:院长(主任)、护理人员、社会工作人员、照顾服务员、其他与服务相关
之专业人员
7. 服务项目:住宿服务、机构式医护服务、机构式复健服务、生活照顾服务、膳食服务、
紧急送医服务、社交活动服务、家属教育服务 (考古简答有考)
8. 主管机关对老人福利机构每年应查核1次,中央主管机关每3年至少举办1次评鉴
(重点是几年评鉴1次)
Ch8.身心障碍者福利业务
1. 民国96年"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身心障碍者定义改采"国际健康功能与身心障碍分
类系统(ICF)"之八大身心功能障碍类别,占最多数者为"肢体障碍"(40%)
2. 中途致障者定义:青壮年期发生身心障碍的国民,不包括儿童、青少年和因老化造成的
3. 民国104年底,领有身心障碍手册者占全国人口4.88%
4. 民国98年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白皮书七大面向:福利服务与权益维护、医疗权益、教育
权益、就业权益、无障碍环境、经济安全、综合性议题 (讲师说会考)
5. 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措施补助对象:家庭总收入平均未达当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费用
2.5倍,且未获安置于社会福利机构者
6. 身心障碍者补助金额:中低收入户(轻度障碍:3500元,中度以上障碍:4700元)、
低收入户(轻度障碍:4700元,中度以上障碍:8200元)
7. 辅具费用补助:每人每2年度补助4项
8. 辅具费用补助金额:低收入户(100%)、中低收入户(75%)、一般(50%)
9. 社会保险保险费补助金额:重度以上障碍(100%)、中度障碍(50%)、轻度障碍(25%)
10.身心障碍者年金:有参与国民年金,已达重度以上障碍程度且无工作能力者,每月可领
4000元,达65岁可维持或改领老年年金
11.生活重建服务:日常生活能力之培养、社交活动及人际关系之训练务 (讲师说会考)
12.提供家庭照顾者服务:临时及短期照顾、家庭托顾、照顾者支持及训练与研习、家庭关
怀访视与服务
13.身心障碍者福利机构评鉴:地方主管机关每3年办理1次,中央主管机关每6年办理一次
,若中央与地方同年办理时,地方之评鉴停办 (会考几年办1次)
Ch9.身心障碍机构服务技巧
1. 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分类:住宿机构(提供24小时住宿)、日间服务机构、福利服务中心
2. 南投启智教养院服务特色:园艺疗愈,安定情绪、社区服务促进与融合、积极推动口腔
保健计画、推展均衡营养健康促进方案、情绪障碍或行为困扰者辅导、尊重自主,平等
参与 (讲师说会考简答)
3. 联合国障碍者宣言:身心障碍者不应被视为慈善/医疗处置/社会保护的对象,应该视为
有权的国民,有能力行使权利,能自由的为自己的生活做决定,并且积极成为社会的一
份子 (会考是非题)
4. 身心障碍服务理念:应迈向更人性化
从怜悯、收容他到接纳他、给他机会;从养护、训练他到陪伴他、支持他;从隔离、机
构化到正常化、社区化;从保护、做决定到自我决策、权利;从学习适应环境到提升生
活品质 (会考是非选择题)
5. 身心障碍者也想要过一般人成功的生活:提供"支持需求",支持使个人在主流情境中发
挥功能,但无法消除需要持续支持的可能性
6. 运用支持策略于个别化的服务:教导技能、运用不同的支持状态、使用辅具或替代性方
案(能运用为主)、改变环境
7. 不轻然诺:不随便许诺什么。处事谨慎,守信用
8. 色难:和颜悦色最难 (考古有考过)
Ch10.居家服务技巧
1. 长期照顾类型:机构照顾、社区照顾、居家照顾
2. 背景:少子女化、疾病慢性化、家庭结构改变、妇女外出就业、平均余命的延长
3. 长照十年计画之照顾服务分类:居家服务、日间照顾、家庭托顾服务 (讲师说会考)
4. 照顾服务每小时补助200元 (此梯选择有考)
5. Maslow需求层次模型:生活需求、安全需求、社会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
6. 居家服务的内涵:提供身体照顾、家事服务及不涉及护理技术之照护工作
(会考是非题)
7. 居家服务对象以"六十五岁以上,因身心功能受损致日常生活需他人协助之居家老人"
及领有身心障碍手册,且日常生活需他人协助之居家身心障碍者 (会考是非题)
8. 工作原则:与金钱、安全有关之服务应有流程、责任之规范
9. 案主个人照顾方面:紧急状况的处理(需确认生命征象)、购物(不代买菸酒成药、银货
两讫,清楚单据、尊重案主品牌使用习惯)、陪同就医/购物(搭乘大众交通工具)
(会考选择)
10.接触性传染病防治:口罩、手套、隔离衣、洗手 (考古有考过)
11.工作伦理守则:维护案主权益至上、培养案主自我决定、保密与保障案主隐私
(考古有考过简答)
12.培养案主自我决定因3种状况而受到限制:危及他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因为失智症
或精神疾病而丧失做积极和有建设性决定的能力、违反法律和道德,有影响他人权益
及安全的风险
Ch11.儿童及少年福利业务
1. 幼年及工作年龄减少,老年人口剧增,问题不是人口数太少,而是人口结构老化
2. 少子化冲击:劳动冲击、教育冲击、产业冲击、财政冲击、家庭冲击、福利冲击
3. 1989年联合国通过:儿童权利公约"
4. 儿少福利业务主管机关:卫生福利部 (会考是非题)
5. 儿童定义:12岁以下;少年定义:12(含)-18岁
6. 民国101年收出养新制:分成自行出养(除亲属间收养)及委托出养机构,经法院认可收
养,收养人应接受亲职准备教育半年宣导期
7. 无身份、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儿童之权益保障(第22条)
8. 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应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会考是非题)
9. 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应年满二十岁并具备下列资格之一:保母人员技术士证、 高级
中等以上学校幼儿保育、家政、护理相关学程、科系、所毕业、 修毕托育人员专业训
练课程,并领有结业证书
10.有下列情事者不得担任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曾犯妨碍性自主罪、性骚扰罪、曾犯毒
品危害防制条例之罪、有49条所定行为之一、行为违法或不当、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状
况违常、受监护或辅助宣告
11.照顾儿童之人责任(第51条)处罚对象:父母、保母、监护人 (会考选择)
12.儿少隐私权保障 (请翻讲义)
Ch12.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服务技巧
1. 儿少福利机构种类:托婴中心、早期疗育机构、安置及教养机构(最主要)、心理辅导
或家庭咨询机构、其他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 (考古简答有考过)
2. 安置及教养机构服务项目:生活照顾、心理及行为辅导、就学及就业辅导、卫生保健、
卫教指导及两性教育、休闲活动辅导、就业辅导、亲职教育及返家准备、独立生活技巧
养成及分离准备、追踪辅导、其他必要之服务
3. 机构儿少的特性:退缩、敌意、好胜心、不专心、反复善变
4. 儿少常见的心理疾患:注意力不足过动症、自闭症/高功能自闭症/亚斯伯格症、对立
性反抗疾患与品性疾患、学习障碍、轻度至边缘智能障碍、情绪障碍、精神障碍
5. 哲理取向分两种:拯救者(需求)干预观点、解放者(权利)干预观点
6. 拯救者干预观点:着重在强调儿童需求的满足。主张父母应提供儿童成长所需,自然
成为儿童的保护者,亦可为其代作决定
7. 解放者干预观点:着重在儿童权的倡导。主张应解放儿童的束缚、充权儿童、使儿童为
自己发声,儿童有权力选择并采取独立于父母的行动,而成人需提供儿童发展空间,解
放其潜能
8. 儿童及少年发展理论 (常考,详细看讲义)
A.依附理论:安全依附型、矛盾依附型、逃避依附型、解组依附型
B.性心理人格发展理论(佛洛伊德):口腔期、肛门期、性器期、潜伏期、两性期
C.心理社会发展理论(Erikson):婴儿期、幼儿期、学前儿童期、儿童期、少年期
(、友爱亲密与孤独疏离、精力充沛与颓废迟滞、完美无缺与悲观绝望) (此梯考是非)
D.道德发展论(柯尔伯格)
9. 儿少社会学理论(常考,详细看讲义)
A.角色理论
B.生态系统理论(尤里。布朗芬布伦纳):微观系统、居间系统、外部系统、钜观系统
(此梯考选择)
10.儿少机构服务的技巧
A.情绪分类:原始情绪、次级情绪、工具式情绪、学得的不适应情绪 (此梯考简答)
B.化解愤怒: stop -> think -> do,分成导泄法及搁置法
C.同理心:设身处地去了解别人的主观经验,注意聆听是同理心的"入口"
Ch13.保护服务法规及业务
1. 家暴类型:亲密关系暴力、儿童少年虐待、老人虐待、其他家庭成员间发生暴力
2. 家暴防治法保护范畴:家庭成员、目睹家暴之儿少、年满16岁遭受曾有亲密关系之未同
居伴侣不法侵害者
3. 暴力周期理论(Lenore Walker):压力增加阶段、剧烈虐待阶段、温情忏悔阶段
4. 通报责任不得超过24小时
5. 民事保护令:紧急保护令(急迫危险者,4小时内核发)、暂时保护令(得不经审理程序)
、通常保护令(得经审理程序,有效期限两年以下,不限次数延长) (必考题)
6. 侵害行为连续光谱:性别歧视 -> 性挑逗 -> 性贿赂 -> 性要胁 -> 性攻击
7. 性侵害加害人多数为熟识者 (会考是非题)
8. 对未满16岁之人为性交,不论被害人是否同意皆犯法 (会考是非题)
9. 性侵害告诉乃论:配偶强暴、未满18岁与未满16岁之人性交,其他皆为非告诉乃论
10.性骚扰防治有关之法律:社会秩序维护法、性别平等教育法、性别工作平等法、性骚扰
防治法 (会考选择题)
11.性骚扰行政责任:可罚一至十万元;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十万元以下罚金
12.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新旧条例最大的不同:利用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之行为
,以供人观赏 (讲师说会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