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子的
目前因为在改论文 确定无法赶上八月初的那梯
因此有去跑流程 向公所申请缓征
最后公所把我延到下一梯(9月29日)
但我的问题是这样 我的指导教授在之前就有提到
等论文写完刚好可以去参加研讨会 但研讨会是10月19~21日
而且好像也没说什么时候会公布论文议程(报告)表
所以也不确定是否能再新训前就知道报告顺序 以方便日后请事假
当初有问到公所的役男 新训是18天 新训完再来是接专训
那专训进去不到一两天就要请事假 这样分数会不会被扣很凶?
这样专训时我到底该不该请假? 还是向指导教授回绝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