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上礼拜假日因为去爬山路途中地滑摔车
没有骨折但是多处擦伤肿胀,嘴巴缝了好几针
不过没有住院需求所以就先回学校了
昨天家长觉得太严重希望带我回西部看病
所以附上诊断证明请五天病假,学校也同意了
但是今天接到主任电话,校外会说病假只能在医院或服勤处所
如果我回家,就必须全部改成“休假”
依据替代役请假规则
“替代役役男因疾病必须治疗或休养,经检具医疗诊断证明书者,酌
予核给病假,一次不得超过三十日。服勤单位于必要时,得将其送
至指定之医院复诊,再核予指定处所内适当之休养方式及天数。”
想问指定处所是指服勤处所吗,还是可以是学校指定的地方?
中间还卡到一天扩大在职训练,上面知道我的状况也是说可以“休假”不能“病假”
我现在只能回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