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排版&首次发文拍板乱抱歉。
各位大大,我想请问一下:因为收到了征兆令,所以无法申办替代役。朋友有告知可以申
请志愿役缓征把征召令消灭,再去申请替代役就可以了。但公所的人却把我名字记下来,
说这样无法申办替代役。请问这样我真的无法申请吗?
公所人说申请条件那里说'申请人需无缓征及延期征集等事故(应届毕业生缓征原因或延
期征兆事故能于106年1/31前消灭者,得提出申请。)
请问这里的延期征集事故我确实在1/31能消灭啊,还是指应届毕业生?不太懂,不好意思
。
致电公所人 他们又不太愿意提供咨询。
麻烦各位大大替小弟解答。而且小弟我抽签是海陆啊,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