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继上一篇文后又发现我有新问题了
因为我现在兵役整个好复杂又很急0_0
想请各位网友帮我确定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我妈现在癌症最末期.
刚刚爬文看.是符合这款的
三、役男家属患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碍,除役男及有照顾能力之家属一人外
,无其他家属照顾或其他家属均属前款情形;中度以上身心障碍家属
超过一人时,每增加一人得增列有照顾能力之家属一人。役男父母、
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碍时,不计列其他家属之照顾能力。
虽然我家还有姊姊.但因为我是母亲得到.所以不记其他家属的照顾能力
然后还想请问..
我已经新训完成了.
但因为个人是军警校学生未毕业满3年还不算违约不用当完剩下的.
现在还在停役中
这样应该还是可以申请吧?
那如果申请了.还要当12天?还是因为之前新训已经完成了.所以都不用当了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