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补充兵申请资格

楼主: changifeng (宅心仍厚)   2015-02-18 21:19:02
目前役男就读研究所二年级预计暑假结束毕业
其役男为家中独子,役男父亲已去世,母亲已年满60,但未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
家中无收入,所以不需缴纳所得税,但有一栋房屋,
目前不知动产与不动产是否在房屋税纳税起征点现值以下。
根据103年7月30日公告的常备役以家庭因素改服补充兵役的法规:
役男家属均属六十岁以上、未满十八岁、患有身心障碍或重大伤病,且均无工作收入,
由役男负担家庭生计主要责任,而役男及其家属除赖以居住之自用住宅(含基地)一栋外,
别无其他不动产,而其动产之资产总额在房屋税纳税起征点现值以下;
或有其他不动产,其不动产及动产之资产总额在房屋税纳税起征点现值以下。
若不论动产与不动产是否在房屋税纳税起征点现值以下
请问役男是否满足申请补充兵资格?
另外户籍誊本除了自家的户籍誊本,还有需要加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户籍誊本吗?
作者: sdf6572001 (影)   2015-02-18 21:25:00
你应该去问乡镇区公所 不是来这问
作者: iamlegend188 (热血棒球儿~)   2015-02-18 21:25:00
补充兵应该是国军?
作者: dill59478 (Dillwyn)   2015-02-19 01:08:00
补充兵是国军无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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