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会公报 第 73 卷 第 14 期 (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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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年 8 月 29 日─ 速记:曾馨仪
主席(林议员定勇):
现在进行民政部门第 10 组质询,质询议员常议员中天,时间 18 分钟,请开始
。
常议员中天:
请法规会陈主委、兵役处黄处长和李秘书长上备询台。
我本来以为这件衣服跟退休球员的制服是一样没有机会再穿,但是没想到因为
施明德先生所发起的 9 月 9 日倒扁静坐,使我可以再度穿上这件衣服,我在此谢谢
施明德先生在我生日这天举办倒扁静坐的活动。拜此活动之赐有很多正在服替代役
的学弟,他们问我他们可以参加这个静坐活动吗?现在我以学长的身分,替他们提
出这个问题,今天早上国防部长李杰语气平和的拜托现役军人不要参加。
兵役法第 25 条是不是明文规定,替代役男服役期间无现役军人之身分,而法界
人士之普遍的解释,替代役男充其量为“广义之公务员”,大家都知道公务人员在
下班时间和周休假日,从事任何的活动都是他们的自由。现在连国防部长都语带软
性的拜托大家不要去参加。处长,请问你这些正在服役的替代役男在 9 月 9 日星期
六,可不可以去参加静坐活动呢?
兵役处黄处长云生:
基本上,替代役男的身分和现役军人是不一样的,现役军人是穿制服、拿枪和
住在军营里,替代役男也是属于服兵役的一种,他们所有的行为规范也都比照现役
军人,我们也跟内政部役政署联系过,替代役男是否可以上街头静坐或参加政治活
动,他们回应替代役男要保持行政中立,希望替代役男是以自己的工作为重,不希
望役男有支持党派的态度。
(中略)
常议员中天:
昨天我就告知兵役处,今天要质询这个问题,他们昨天特别请教内政部这个问
题。处长,请你将内政部回函的大意唸一下。
黄处长云生:
内政部的说法是替代役男于服役期间应保持政治中立和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
系。
(中略)
常议员中天:
但是主管机关可以限制他们所有的行动吗?那以后是不是会限制他们不可阅读
有关泛蓝的法律读物,这是不是回到二、三十年前的白色恐怖,这个国家还有什么
法律可言?法律明明规定替代役男没有军人身分,内政部凭什么限制他们的行动呢
?
陈主任委员清秀:
二个互相牴触确实有些争议,替代役实施条例第 24 条第 4 款“遵守主管机关、
需用机关及其所属服勤单位之勤务规定和命令”,他只要下班或离开营区,只要没
有穿着替代役的服装,就跟一般的平民百姓很像,但他们会不会受到此限制也是一
个问题。
常议员中天:
他们当然是不受此约束。
陈主任委员清秀:
他们最好是保持行政中立,所以希望他们尽量避免参加政党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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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8年前,替代役放假参加倒扁游行都不行了,
依同样的法理,帮特定后选人助选当然也不行。
这就是行政中立原则,很难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