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niel91 (Daniel91)
2014-05-18 19:42:16第一次用手机发文请见谅,
今年确定六月底毕业,
家中有八个人,爷爷、奶奶(领有中度肢障手册)均80岁以上,
父亲、母亲(领有重大伤病),
大姐(已出嫁不同户籍)、二姊(在台北工作)、妹妹(基隆念大学),
我是唯一的男生,前阵子因为妈妈生病所以已申请过家因,
最近有人建议我申请补充役,因为奶奶中度肢障,我知道得考虑抚养人数问题,
爷爷奶奶共生四个孩子,两个姑姑以出嫁不同户籍,叔叔也过世,剩下父亲可以负责照顾,
想请问爷爷80岁以上也算照顾者?妹妹也因为在外地念大学是否也可以不算照顾者?
请问这样有资格申请吗?因为公所公务员根本自己也不清楚,
刚好县政府主办又出差,最近想快点确认是否可以申请?烦请大家给我意见呀!感谢
我是办事员?还是这里是公所?爬文很难?我说可以了 公所就会让你过吗?
我们说可以也不代表可以啊 楼上也要搞清楚状况..一切都看承办人判定
如果有人有相关经验且成功的话那愿意分享不就是给原PO一个明灯,看了很多问问题结果被呛说去公所问,事实就公所的人也是常常不知道状况,如果连这里也不能问那请问可以去哪问?如果是一些鸡毛蒜皮(如新训物品、考古)的问题也就算了,板上琳瑯满目,但原PO这种问题应该不至于不能问吧举个例子好了,当初我申请时说提早交毕业证书可以提早进去,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公务员是蛮辛苦的,所以有时候业务上可能交接不清或一时搞混,像原PO这样多方咨询我认为无可厚非
有相关经验不一定适用在不同地区的公所 这点已经验证过了如果这里有相关经验的人说OK 但是去公所又不清楚
楼上的意思我明白了,那这样的话我是觉得可以不要用嘘的方式,毕竟人家也是想问个问题而已,而且内容也不是几行字当伸手牌(以上有冒犯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