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寄信至大考中心反应公民第十题
我写的内容如下
https://i.imgur.com/gfpHXWd.jpg
https://i.imgur.com/i4YBrfh.jpg
大考中心的回复如下
https://i.imgur.com/XUj4FI9.jpg
就这一回复很明显可以看到
回复疑义者显然不知道何谓“审查标准”(比例原则中的严格、中度、宽松)
开始在胡扯其他法律保留 授权明确等等
https://i.imgur.com/utKBT0L.jpg
https://i.imgur.com/bcRSd5c.jpg
大考中心的回复不断的提到没有叙述母法的内容
那你又何以判断法律保留 授权明确
岂不是在自打嘴巴
不就正如我的疑义所写题干不足
还有如果出题者连授权明确性的审查标准都挑不出来 竟然还来出题 简直匪夷所思
https://i.imgur.com/JKX2dWu.jpg
最后一个 最夸张的
我讲比例原则具有可操作性
大考中心也承认了
甚至还讲说不同大法官操作同一原因案件可能会有合宪或违宪的不同结果
那何以大考中心可以自行决定题目的法条违反比例原则??????
又最后面大考中心自己在操作比例原则时
也只敢说“应”违反比例原则
自己都不确定答案了
还希望学生能选出来?
(喔对了 看完这段我更确定大考中心不懂比例原则的操作了)
我真的不知道回复者是以什么态度来把人的疑问掐头去尾的回复 还鸡同鸭讲
这种回复在我看来连基本的法学素养都有问题
出一题廖元豪教授 叶启洲教授都选不出来的题目(国考出题者选不出学测公民题目)
何等荒谬用它来审视现在高中生的水准
合适吗
如果每次疑义回复都只能问A答B
用奇怪的逻辑来帮奇怪的题目圆谎
这种考试真的可以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