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oeyhsu10 水桶90天,退文

楼主: littlebike (小折)   2018-08-10 22:27:22
处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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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RR7W1Ph (SENIORHIGH) [ptt.cc] [讨论] 大考中心 出包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ENIORHIGH/M.1533835265.A.66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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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038 sXX 8/10 joeyhsu10 □ [讨论] 大考中心 出包
处置事由
检视文章原始内文,
经大学考试入学分发委员会(分发会)说明与事实不符,
该文章衍生争议,除造成看板短期混乱外,
亦有涉及刑事责任之疑虑,
如有关单位有需要完整记录提起法律诉讼,敬请依站务程序进行。
(注:#1NK-3pgM (Announce) )
纵使非本人提供之图文,亦已发文者作为处分对象。
另有板友提到该使用者疑似与日前遭看板暂停发言之 tracy3514 使用者为分身关系,
有关案件依板规 4-1 ,
板主于 7/20 至组务板 #1RKUmOm5 (Uni-Service) 提出多重帐号查询申请,
惟该申请案群组长尚未批核,应属板务部门瑕疵,
为求慎重避免侵害板友发言权利,需待帐号部判定做后续处分,
若帐号部判定为同人持有,
则本次处分应以再犯计,同时依板规 4-3 加重 1 年水桶处分,
事后有改判之需求会另行发布公告,并以叙明。
引用板规
3-2. 有下列内容者,初犯水桶3个月,再犯水桶1年,累犯永久水桶,并得视情况退文
,若将违规部分删除,板主亦得视情节追究责任。
3-2-d. 刻意散布客观上之非事实。
处置措施
暂停发言90天,原文章退回。
申诉救济
依本板板规说明:
5-3. 若不服板主所做之相关板务处分,请依循以下程序进行:
一、与原判板主以站内信或其他站内合法形式(请勿用app私讯系统)进行沟通,
原判板主需于收到信件后72小时判定是否变更或维持原判决。
二、若对该沟通结论不服者,得以群组寄信方式寄予板主群,
由板主群合议讨论,并得视需要进行暂时处分。
若讨论时间需要超过72小时,则需先行回信告知。
三、若对最后判决仍不服者,得前往组务申诉看板 Uni-LawServ 板发文申诉。
如未依本条规定之程序进行,板主视情节不受理,并加重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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