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文言文维持高占比 管碧玲:违法议决

楼主: zwitter (双性离子)   2017-09-12 00:29:49
◎新闻标题:文言文维持高占比 管碧玲:违法议决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2017-09-11
◎新闻内容:
〔记者曾韦祯/台北报导〕四个调降文言文比例的提案均因未过半数同意,教育部课审大
会直接维持文言文占四十五到五十五%之原案。民进党立委管碧玲直指,“中等学校课程
审议会组成及运作办法”已架空课审大会权力,让“原案”享有未经表决的特权,这是违
法议决。
管碧玲表示,因为四个调降文言文比例的提案均未获过半票数同意,教育部最后未经表决
就采纳研修小组的“原案”。这是因为“中等学校课程审议会组成及运作办法”,自始就
架空课审会大会的权力,以“得议决”之文字来规范课审大会的审议权,预留可以草率处
理的空间。
她批评,这种方式完全就是威权心态,不但弱化决议的正当性,也伤害了民进党的执政价
值。
她引述“高级中等教育法”指出,课审会隐含有超然独立之特质,不是教育部的行政权可
以指挥的;除了十二位官方代表,其余均需经立法院推举的审查委员审查后,送请行政院
长聘任,其职权就是负责审议课纲。
然而,“中等学校课程审议会组成及运作办法”却把法律赋予课审会的权力,用“得”字
架空,显然违法弄权。她质疑,维持文言文占四十五到五十五%之原案,是全员无异议通
过吗?如果不是,又未经表决,就有违法弄权、护航之嫌。
她强调,要是委员有异议而教育部不表决,这个决议就该重审。教育部长与出席委员也应
出面交代清楚。
管碧玲引述教育部新闻稿指出,教育部将分组表决通过的两案,区分为“原案”和“修正
案”,保护了“原案”不必经过大会议决之特权;这就是违法,因为分组送上来的两案,
每一案都平等,都需经过大会议决。这就是教育部弄权的细节。
她表示,会去函要求教育部修改“中等学校课程审议会组成及运作办法”,以符法律规定

◎原始连结: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9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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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zkhalifa23 (eminem)   2017-09-12 12:40:00
没看过其他国家的本国语言课非日常用语占超过一半的
作者: s94271096362 (朴佑镇)   2017-09-13 08:57:00
嘘现在用不到的古文跟害我爆指考的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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