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社会科

楼主: TKoCTs (孤独一人)   2016-01-22 19:18:17
与左列亲属,不得结婚︰
一 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二 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 亲,辈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以内,辈分不相同者。
前项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姻亲关系消灭后,亦适用之。
第一项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结婚之限制,于因收养而成立之直系亲属间,在收养关系终止
后,亦适用之
所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