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荀悦传》

楼主: Makucy (承先启后)   2022-12-15 21:39:01
    悦字仲豫,俭之子也。俭早卒。悦年十二,能说《春秋》。家贫无书,
  每之人闲,所见篇牍,一览多能诵记。性沈静,美姿容,尤好著述。灵帝时
  阉官用权,士多退身穷处,悦乃托疾隐居,时人莫之识,唯从弟彧特称敬焉
  。初辟镇东将军曹操府,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彧及少府孔融侍
  讲禁中,旦夕谈论。累迁祕书监、侍中。
    时政移曹氏,天子恭己而已。悦志在献替,而谋无所用,乃作《申鉴》
  五篇,其所论辩,通见政体,既成而奏之,其大略曰: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1)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
   之舞之,前监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
  (1)《易》曰:“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致政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
   ”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夫俗乱则
   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
   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得充其求矣!(2)
   是谓“四患”。
  (2)肆,放也。
   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以其威
   ,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
   人不畏死,不可惧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以善;虽使契布五教,臯陶作
   士,政不行焉!(3)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帝耕籍田,后桑
   蚕宫,(4)国无游人,野无荒业,财不贾用,(5)力不妄加,以周人
   事,是谓“养生”。(6)
  (3)《尚书》:舜谓契曰:“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谓臯陶曰:“
     汝作士,明于五刑。”
  (4)籍田事,解见〈明纪〉。《礼记》曰“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向
     桑,以劝蚕事”,“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宫
     仞有三尺”也。
  (5)言自足也。
  (6)周,给也。
   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化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
   者审定好丑焉,善恶要乎功罪,毁誉効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
   惑诈伪,以荡众心;故事无不覈,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章,俗无
   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覩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
   内不回惑,外无异望,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故礼教荣辱,以加君
   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扑,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
   !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
   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涂,是谓“章化”。(7)
  (7)章,明也。
   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怨,怨则叛,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
   威强无以惩之。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
   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8)是谓“秉威”。
  (8)《国语》:齐桓公问管仲曰:“国安可乎?”管仲曰:“未可。君若
     正卒伍,脩甲兵,则大国亦将脩之,小国设备。可作内政,而寄军令
     焉。”注云:“政,国政也。言脩国政而寄军令,邻国不知。”
   赏罚,政之柄也。(9)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
   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
   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
   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
  (9)《韩子》曰:“二柄者,刑、德也。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
   “四患”既蠲,“五政”又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
   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10)不肃而成,不严
   而化,垂拱揖让,而海内平矣!是谓为政之方。
  (10)《老子》曰“为无为,事无事”,又曰“故德交归”也。
  又言:
   尚主之制非古。厘降二女,陶唐之典。归妹元吉,帝乙之训。王姬归齐,
   宗周之礼。以阴乘阳违天,以妇陵夫违人;违天不祥,违人不义。又古者
   天子诸侯有事,必告于庙。朝有二史,左史记言,右史书事;(11)事为
   《春秋》,言为《尚书》,君举必记,善恶成败,无不存焉。下及士庶,
   苟有茂异,咸在载籍,或欲显而不得,或欲隐而名章,得失一朝,而荣辱
   千载,善人劝焉,淫人惧焉。(12)宜于今者备置史官,掌其典文,纪其
   行事,每于岁尽,举之尚书,以助赏罚,以弘法教。
  (11)《礼记》曰“天子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闰月则阖门左
     扉,立于其中,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也。
  (12)淫,过也。《左氏传》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书齐
     豹‘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也。
  帝览而善之。
    帝好典籍,常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乃令悦依《左氏传》体,以为
  《汉纪》三十篇,诏尚书给笔札。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其序之曰:“昔在
  上圣,惟建皇极,经纬天地,观象立法,乃作书契,以通宇宙,扬于王庭,
  厥用大焉。先王光演大业,肆于时夏,(13)亦惟厥后,永世作典。夫立典
  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
  能。于是天人之际,事物之宜,粲然显著,罔不备矣。世济其轨,不陨其业
  。(14)损益盈虚,与时消息,臧否不同,其揆一也。汉四百有六载,拨乱
  反正,统武兴文,永惟祖宗之洪业,思光启乎万嗣。圣上穆然,惟文之恤,
  瞻前顾后,是绍是继,阐崇大猷,命立国典,于是缀叙旧《书》,以述《汉
  纪》;中兴以前,明主贤臣得失之轨,亦足以观矣。”
  (13)《诗》〈周颂〉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郑玄注曰:“懿,美
     也。肆,陈也。我,武王也。求美德之士而任用之,故陈于是夏而歌
     之也。”
  (14)济,成也。
  又著〈崇德〉、〈正论〉及诸论数十篇。年六十二,建安十四年卒。
  赞曰:二李师淑,陈君友皓。韩韶就吏,赢寇怀道。太丘奥广,模我彝伦。
     曾是渊轨,薄夫以淳。(15)庆基既启,有蔚颍滨,二方承则,八慈
     继尘。(16)
  (15)曾之言则也。
  (16)二方,元方、季方也。荀淑八子,皆以“慈”为字,见《荀氏家传》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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