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铭言:
一、依据本板#1UCl_h5C一文通知后续处理情形
二、本人于109/01/31填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全民督工满意度调查,建议办理短、中、长期改善计画。
三、新北市新庄区公所于109/02/03回复,惟因102年该案承办人已离职无法查处,本所将就陈情人所列缺失逐项办理改善
四、本人于109/02/03填写满意度调查,建议通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庄分局参加本次会勘,另就人员缺失乙事,依据采购人员伦理准则第12条、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已授权机关可依法追究、调查,惟承办人已离职是否适用本法,建议可函请铨叙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函释。
大Guy是这样
当天会勘打算当面直接说出建议,希望那些承办人、里长别觉得麻烦就拒绝QQ
https://imgur.com/RlEINmB.jpg
然后我把相关资料PO在地方社团,新庄区公所还上去回应
https://imgur.com/d1uMS9Z.jpg
当然我就提出我的一些想法和各位的建议啦
https://imgur.com/gBvZ2ES.jpg
哦对了,我是看到有其他人回报资料很详细,所以才开始用比较严谨的用词通报
https://imgur.com/cNfawj3.jpg
https://imgur.com/wYP4tUc.jpg
这个案件自来水公司承办人还打电话过来说明,辛苦承办人了QQ
某位通报人通报资料和照片非常详细,其实我是学他的XD
各位可以上全民督工查询,这通报人每次通报都一堆照片,而且比我凶QQ
承办人回复他也比我通报案件还来的严谨XD
https://imgur.com/M5xeCHJ.jpg
https://imgur.com/TbCfTMP.jpg
https://imgur.com/ZtaHv4d.jpg
也欢迎各位协助通报道路缺失、施工缺失。让台湾交通可以更加安全、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