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自由球员的名单,联盟将于总冠军赛最终战结束后一日内公布名单。选手于名单公布
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球团表达行使意愿,球团则须于24小时内以书面、电子邮件告知联
盟,且球团须于3日内将选手意愿书正本送达联盟。自由球员的补偿从原本的只有申请成
为自由球员前一年3倍年薪的补偿金,变成以下三种条件选择一种:
1.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需支付给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250%
的补偿金。
2.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需支付给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50%
的补偿金,并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3.获得自由球员A的球队R,需支付给原球队Z所丧失之球员最后一年年度薪资总额150%
的补偿金,并转让球队A选择一位非保护球员名单内的球员Y。
刚刚无聊去维基(应该不会有错吧)查了一下中职FA相关规定
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请注意第2点:
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转让球队A最接近未来第一轮选秀权给原队。
这个有事吗?难道挖个陈江河还要付出第一轮?
以去年的解释补偿方案是由失去球员的母队选择
这样............还有谁能FA
连神全可能都不一定有球队愿意
还是我理解有误?或是FA有改过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