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板友:antibeer
违规内容:文章代码(AID) #1SRaqYNo (RealmOfValor)
嘘 antibeer: 证据就是他自述错误行为,大家嘴的就是这种错行为,炮塔02/21 15:29
→ antibeer: 哥就是双重标准,这不是法庭不需用到释字582号,也不用02/21 15:29
→ antibeer: 刑诉156或159,学店逻辑真没一个能打02/21 15:29
嘘 antibeer: 不是法庭就不能提证据?那你原文讲什么? 继续学店逻辑呀02/21 15:47
→ antibeer: 错误行为的非难=塔妹粉,学店逻辑还有招吗?02/21 15:48
→ antibeer: 推文就在上面学店逻辑看不懂直接说有障碍还导出塔妹粉丝02/21 15:55
→ antibeer: ,真棒!02/21 15:55
嘘 antibeer: 学店逻辑加油喔,硬说我塔妹粉爱看露奶并不会变比较聪明02/21 18:12
→ antibeer: ,依旧是学店逻辑02/21 18:12
违反板规:
C-11【吵架、挑衅谩骂、无的放矢、攻击特定族群】
对个人或特定群体的人格、动机、地位、阶级或处境等之冷嘲热讽,
或言语攻击行为(并非对于文章的评论)。
◆ 吵架:两造(或以上)皆有错时谓之。
◆ 挑衅谩骂:针对特定对象攻击(明指使用者帐号或者影射)之情形。
(本项板规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诉)
◆ 攻击特定族群:批判特定族群时提不出合理理由时谓之。
(性别、种族、国籍、职业、学校、地域、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
◆ 无的放矢:不指定特定对象或对象模棱两可的攻击言论。
判决:
判antibeer水桶 30 天,这话题是不是该停了,板友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