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过站走铁轨”遭自强号擦撞…卧床180天怒告 台铁判赔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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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曾姓男子搭乘台铁,抵达终点站时未下车,因此随车驶离月台,事后接受林姓司机引导走下铁轨,却被自强号撞成重伤,治疗3个月才康复。新竹地院认为,台铁司机虽有过失,但一般民众应该知道不能随意穿越铁路,因此判台铁应赔36万8125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曾男表示,他于2017年10月13日晚间从埔心站搭乘台铁区间车到新竹站,当时不知道抵达新竹站,因此列车直接开离月台停妥,才被林姓司机告知走铁轨回到月台。
岂料,曾男行走于铁轨没多久,就被无声靠近的自强号撞上,导致他左侧第3至11肋骨骨折及气血胸、胸椎第5至10棘突骨折、左侧肩胛骨骨折等,送医治疗3个月才恢复,出院后怒告台铁并求偿148万多元。
林姓司机表示,曾男在车内滑手机未下车,他刚在驾驶室内开完东西侧门,曾男便自行下车,“我叫他在车上等,没料到他会下车”。台铁表示,一般民众都知道不能擅闯铁轨,曾男自行下车,看到自强号进站而吓到跌倒受伤,也有部分过失。
新竹地院认为,林姓司机在驾驶室跟曾男沟通,开门时不可能没发觉对方下车,因此证词存疑,但曾男跨越铁路确实违规,应负3成责任,因此判台铁须赔偿36万8125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