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司机没鸣汽笛撞死工人 法官:火车有路权

楼主: IZhen (Sanji)   2017-07-12 20:20:43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29740
司机没鸣汽笛撞死工人 法官:火车有路权无罪
2017-07-12 19:03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102年,赵姓工人在台铁树林至山佳站间施作工程,却
遭自强
号列车撞死;检方认为,张姓列车司机没依规定鸣汽笛,以致赵闪避不及,依业务过失致
死起诉。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张确未鸣放汽笛,但铁轨路权属于火车,非行人或其他车
辆,赵无故闯进轨道“路权”,与司机没鸣汽笛无相当因果关系,判司机无罪。
本案发生于102年9月12日下午4 时20分许,地点位于新设树调通勤站月台,除司机外,包
商瞭望员因离开位子、没有吹哨,同样被诉;合议庭调查,依规定司机通过北侧鸣汽标时
,应鸣放约3秒长缓汽笛,发现赵在铁轨上,也要鸣放短急汽笛,但司机都没有做。
合议庭调查,火车与公共汽车、汽车不同,无法左避右让,若民众过失在先,司机紧急煞车仍
肇事,无法苛责司机,因火车重载乘客或货物,还须考虑脱轨或翻覆可能性;司机是在“
前途路线安全”前提下驾驶,司机遵循号志鸣笛规定行车,是在维护列车及乘客安全,非
保护已无路权的行人或其他车辆。
合议庭认为,工人是依瞭望员的哨音,判断列车是否前来,非火车汽笛声,另依铁路法等
规定可知,铁路路线的路权专属于火车行驶,法律已明文排除行人于铁路路线、桥梁、隧
道内等通行路权;当时赵因不明原因在铁轨上行走,违规闯进铁轨,使自己处于可能遭列
车撞击危险状态,终致事故发生,与司机鸣笛无关。
此外,当时刚下班,工人工作地点又都在月台非铁轨,郑姓瞭望员正要集合工人统一带队
穿越铁轨,不得各自跨越铁轨离去,被害者未遵从集合离去规定,私闯铁轨,郑虽有离开
位子,但无法证明有相当因果关系,均无罪。
作者: chadhsieh (谢老板)   2017-07-12 20:35:00
法官英明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7-07-12 20:37:00
龙井事故司机员也是无罪,工务便宜行事被撞只能说活该
作者: enternal (LaqiTruku)   2017-07-12 20:49:00
员工对员工上法院,此时台铁是旁观者角色?
作者: souall (0rz)   2017-07-12 20:49:00
工务最近又常没看到瞭望员,会常出事真的不意外
作者: zxcc79   2017-07-12 20:55:00
真正魔鬼细节的推手都没事,唉
作者: geesegeese (殴)   2017-07-12 21:21:00
工人没人管?谁业务过失还不清楚吗?蠢检察官
作者: yuchengtsai (冰马桶)   2017-07-12 21:45:00
几年前在新竹站(还是新竹货运站)站内侧线撞死小孩,当时司机未开大灯也未鸣笛,结果司机还要负担五分之一的民事赔偿
作者: ssss (完工)   2017-07-12 22:38:00
楼上指的那件因为死者父母都是法界重量级人物因此才能耗费那么多司法资源拖屎连那么久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07-12 22:58:00
龙井那件不是有内幕吗?出事后马上修改一些表单之类东西...
作者: vobor (蓝色大象)   2017-07-13 10:20:00
日本都规定道班要向经过列车敬礼示意 台铁?
作者: lexar (hot n' cold)   2017-07-13 13:36:00
新竹车站那件被高院废弃,台铁司机都不用赔
作者: et11117 (et11117)   2017-07-13 15:51:00
为什么工人没人管?
作者: ultratimes   2017-07-13 19:40:00
路权应该是你有把所有的SOP都做完了还撞死人才成立吧鸣笛 刹车 还有相关规定的所有SOP都不能有遗漏的完成才能称作无过失
作者: Tavasa   2017-07-13 20:16:00
娘子 快跟牛魔王…
作者: badpat (pat)   2017-07-13 21:02:00
把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就是不安全的开始。
作者: hinajian (☆小雏☆)   2017-07-14 11:03:00
零责任又有一点怪 鸣笛不会增加脱轨翻覆可能性吧是我就罚五百块
作者: ialeou (纯种乡民)   2017-07-14 15:17:00
给ultratimes:撞死人不是路权成立的要件
作者: M9623058 (先笑先赢)   2017-07-14 16:44:00
u大湿又发挥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7-07-14 19:46:00
抱歉讲错了 应该是无过失要件
作者: peter921 (PP)   2017-07-14 20:45:00
娘子…快来
作者: r185 (R185)   2017-07-14 22:05:00
本质上人就不应该在铁轨上出现(平交道除外) 扯再多都没用
作者: curmathew   2017-07-14 23:27:00
如果鸣笛跟安全没关系,那干脆废掉好了...以上指的是鸣笛号志,不是汽笛本身
作者: temu2035 (temu2035)   2017-07-14 23:49:00
那是鸣笛标志不是号志
作者: dawson0406 (dawson)   2017-07-15 00:06:00
先把号志,号讯,号志搞清楚再来说吧!
作者: Irollces (认真过生活)   2017-07-16 00:18:00
青天英明
作者: lexar (hot n' cold)   2017-07-16 17:58:00
有路权的本来应该这样判断,尤其是铁路根本不应该有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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