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轨遭撞6年400起 拟修法“加重罚”、故意者不给抚卹金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行人违规闯越平交道遭行经列车撞击事故频传,经统计6年来共发生400起事故,造成330
人死亡、204人受伤。25日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审查立委提案修正铁路法第62条及第70条草
案,拟将罚款金额从1500元至7500元,加重为1万至5万元,提高罚锾金额逾6.6倍,故意
闯轨者也不给抚恤金及医药费,希望吓阻民众闯越平交道行为。
台铁西部普悠玛4/21上路第一天,就发生3名小朋友违规穿越轨道状况,所幸当时司机员
机警发现,马上鸣笛并紧急煞车,才避免憾事发生,但也造成列车进入桃园站时,误点2
分钟。
根据统计,行人任意闯越台铁轨道、平交道,6年来共有400起,造成330人死亡、204人伤
,台铁累计求偿金额更高达2.8亿元,除此之外,发生死伤事故,造成列车多有延误,也
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权益。
依照现行铁路法第70条,针对任意闯越铁轨造成事故者,开罚1500元至7500元,立委李鸿
钧等人提出“铁路法第六十二条及第七十条条文修正草案”,拟将罚款加重为1万到5万元
,提高逾6.6倍,希望吓阻民众闯轨行为。
另外,立委也一同提案修正铁路法第62条,原法条规定“铁路行车等事故致人死亡、伤害
或财物毁损丧失,负损害赔偿责任,即便非铁路过失,仍酌给卹金或医药补助费”,将增
订成“事故之发生系出于被害人故意行为,应不予给付抚恤、医药费用。”
东森新闻云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425/6867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