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40717/434882/
更新:新增影片拍摄人的说法)
《苹果》接获民众投诉,提供一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Hehcf43ukE&feature=youtu.be)指有人将摄影器材
放置铁轨上拍摄火车行进间画面,完全没有考量到可能造成的危安后果,不顾整台列车乘
客性命安全,只为满足自己拍摄的喜好,痛批太夸张。影片中拍摄者将小型录影器材放在
两轨中间,列车就从录影机上方高速飙过。台铁表示,拍摄者已违反《铁路法》、侵犯路
权,影响行车安全,将移送警方调查。
台铁仔细研究过影片后表示,太夸张了,该影片疑似原本有民众站在轨道上架设摄影机,
遭列车驾驶发现后一路鸣笛警告,后来研判民众看到火车后跳开轨道,列车才没有紧急刹
车,最后摄影角架还掉落,应是民众前往拿取,实在太夸张。
《苹果》记者循线找到影片拍摄者简哲煜,他自称影片是2年前所拍摄,当时是想呈现台
湾的火车之美,想把火车影像拿来发行观光明信片,拍摄前也有仔细考察铁道地形,自认
不会影响列车安全,对于台铁认为此举已违法一事,他则求饶说,以后不会再拍了,希望
台铁可以从宽处理。
台铁表示,因列车车头前设有阻排障器,只要高于8.5公分~15公分,就会被扫掉,列车虽
不至于出轨,但仍有影响行车安全疑虑,根据《铁路法》第68条之1规定,在铁路轨道或
相关设备上堆积、放置或抛丢物品,妨碍行车安全者可罚1万元到5万元。(李姿慧/台北
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