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经验
: 第一个是
: 如果这件事情并不能构成公然侮辱的话,是否就是自己太小题大作。
公然侮辱条件有两个
公然:不特定第三人可共见共闻
谁被骂:没有指名道姓,但只要形容得让一般人知道你在骂谁,这也算是公然侮辱
个别案例:
检察官有询问,虚拟人格能不能连结你的现实人格
需要有人知道顾曼嫣 = Balancesheet,所以十年ㄇ粉愿意作证的话这边是没问题的
当然也有检察官认为不需要
: 第二个是
: 如果这件事情构成了公然侮辱,
这边会先开侦查庭,检察官会先厘清状况
如果认为条件不符合就不起诉,这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如果条件符合会先询问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起诉
检察官会变成原告,ㄇㄇ会变成证人,被告的就变成被告
: 第三个是
: 如果提告了是不是要坚持告到底不进行和解。
我朋友状况是侦查庭和解,然后私下听对方跟他朋友说,是我朋友跟她和解kap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