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好了,举个例。
A 跟 B 都同一个人,A 摆卖某物卖 5000w,B 摆收某物收 8000w,
某个人 C 同时看到了 A 跟 B 的摊子,“想要买 5000w 卖 8000w”
而拉了 A 的东西。
结果摆 AB 摊的人在电脑前看到 A 的东西被拉走了,马上让 A B 同
时下线。
我想这样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就算系统有限制 B 身上要有 8000w 才
能开摆收 8000w 的东西,B 一样有办法可以赚到那 5000w 而不会损
失 8000w。
而他利用的就是 C 的 贪念 <= 这才是源头
那么明哲保身的原则是什么?当然就是最开始,“用 5000w 买那个
东西究竟划不划算”的判断,如果明知 5000w 买就是买贵了而且自
己也用不到,却还是真的买下去了,那“可能卖不掉脱不了手”的风
险自然要自己承担。
话说我以前也用 500w 买过某很重的斧,买了才发现不能拿来螺怪,
怎么办?当然是挂卖 600w 然后商店写“骑领装便宜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