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波利近几天骗人收购商店

楼主: ccc101419 (还是养狗吧)   2016-11-25 12:50:27
※ 引述《a20003030 (XD)》之铭言:
: 波利这一两天
: 看到有人以很高的价格收购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 怕有新手被骗上来提醒一下
: 注意看那个人的收购上限 会比他收的金额少一点
: 也就是当你以为要赚一笔的时候
: 会发现根本无法卖他 因为他钱不够
: 虽然是很低劣的骗术也不晓得这(些)人在想什么
: 不过怕新手一时开心被骗
: 还是觉得提醒一下
: http://imgur.com/Lrc9yPg
: 至于近有没有卖此商品的其他露天就不说了(X
刚好小弟是法律系毕业的 卖弄一点粗浅的法律常识
何谓诈欺?
诈欺在刑法第339条就明订: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诈术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当然 如果看法条就可以把所有态样都涵括进去
那司法官跟律师应该人人都可以考
诈欺的客观构成要件如下,而且这是特殊构成要件,也就是要按照这个顺序:
1.行为人施用诈术
所谓施用诈术,是指传递和事实不符的讯息,包括"虚构"、"扭曲"、"掩盖"事实
所以说我故意开一个收购摊 用远高于市价的价钱收购,但是实际上把收购金额设定
小于收购单价,这样使他人以为这摊是可以收购的,然而事实上不能,
这算不算施用诈术? 当然算!
另外施用诈术不一定要说话、行为,施用诈术同时包括积极的做为,和消极的不做为
,后者例如当中古车商卖车时, 或者房屋仲介卖房子时,明明知道该车是事故车,
或者该屋为凶宅,但是默不吭声不告知买家,这也算是施用诈术,换言之,连不作为
都能构成要件。就不要强词夺理说什么被动地开设商店不算诈欺了。
2.被害人需陷于错误
"因为"行为人的施用诈术,而使被害人产生误信,两者间要有因果关系。
就这个案例来看,开露天收购,跟露天卖摊,制造一个看起来有利可图的状态,
实际上被害人当然无法从中获利,这当然是行为人使被害人陷于错误。
3.被害人因此错误处分其财产,并造成损失
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损失,且被害人的损失
和行为人的获利之间必须形成对等的关系。
这很明显了,我花了钱去露天买你要收购的东西,但是收购摊却因为收购金额原因
不收,最后谁获利?当然是开商店的奸商,谁受损失? 当然是买家
这个不用法律人也看得懂。
另外主观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有诈欺故意,讲白话点就是开露天商店那个人不是
不小心打错收购金额的,当然实务上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无法证明,但是可以从
一般社会通念跟经验法则来推知
(你会开一个露天商店,卖某A物品,然后开露天收购,收购你本来就已经有的东西?
然后又不小心打错收购金额,这在一般情况有可能发生吗? 这当然可以推定行为人
是故意的)
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废话,基本上这种奸商算不算诈欺,有基本逻辑跟智商的人一看就知道
,之所以会拿这些法律上的构成要件来套,是因为法律可以想成是一部机器,
构成要件是他的标准,希望在社会上千奇百怪的所有态样,丢进这个机器中都能得到
相近的答案,就这个案例来看显然是构成诈欺了
如果还能在那边喊说无奸不商,甚至不偷不抢不算骗的朋友,我想不是思考逻辑有问题
就是自己干多了这种缺德事,催眠自己说这行为没错,骗的最高境界果然就是连自己都骗
,两者到底是哪个只有自己清楚了
作者: whitefang10 (醉玉月琴)   2016-11-25 12:53:00
推推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2:55:00
您好,但收购价格和收购金额上限是双方皆看得到的
作者: orzman0705   2016-11-25 12:56:00
妳法律系? 嗯,妳法律系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2:56:00
这不像凶宅或中古车这些单方面的资讯,而是透明公开的
作者: charlie99911 (不要再偷我的肾脏了)   2016-11-25 12:56:00
}张大吉!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2:57:00
我觉得你还是搞不清楚重点是什么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2:59:00
@yuton,我知道你想说的是,他让新手以为该物有高价值但我想搞清楚的是,这个行为算不算诈欺
作者: powerkshs (气质斯文读书人)   2016-11-25 13:00:00
推这篇
作者: jeoca (疾欧卡(霜))   2016-11-25 13:01:00
作者: netil2222 (527)   2016-11-25 13:01:00
他利用新手的无知,让他以为可以高价贩卖,这不是诈术了?
作者: EXZUSIC (风中过客)   2016-11-25 13:03:00
原来是法师阿 我还以为是律师
作者: powerkshs (气质斯文读书人)   2016-11-25 13:04:00
这不叫骗什么叫骗
作者: aquariusdx (亚魁戴克斯)   2016-11-25 13:06:00
很多挂练功杂物产地市价低于50%收特产的阿
作者: jason790412 (Moca)   2016-11-25 13:07:00
单纯开收购商店没事 但你还在旁边开了一个商店贩卖该物品连结起来就是诈术行为没什么可凹的
作者: louis6613 (人型工程车009)   2016-11-25 13:08:00
低价收特产并没有问题,因为契约有被履行我说50收,你拿货来,我收下后50z给你。而文中情况是我说1000收,你拿货来我两手一摊不收了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12:00
低价收也可以是利用新手无知 使其以为该物没有价值在yuton大的观点来说 这也算是诈欺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16:00
没错啊 所以新手不爽就可以去开工大吉啊但新手觉得没被骗 自然无法益侵害以花盆为例 如果真的收购成功 当然就ok了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3:22:00
不要以为 拐著弯骂人 没有基本逻辑跟低智商 没人看出来喔!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22:00
呃 我想请问2、4、6楼的问题
作者: EXZUSIC (风中过客)   2016-11-25 13:22:00
那请问我路过刚好身上有,我也动念摆摊,我只摆1500万我也臭了吗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3:23:00
夏虫不可语冰 我真的是建议 不要浪费口舌在笨蛋身上了...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29:00
ccc大,有时间的话麻烦解惑第2.4.6楼的问题另外kk大只是想说我没救了 他不是在说你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3:29:00
抱歉 我真心是要开玩笑 不愧是法律系的 果然够敏锐喔 XDDD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47:00
谢谢回复,但我这篇想问的是,"收购上限明确显示出来"看就知道这是一个收购不了的商店,却因利益而没注意到这样的行为算是诈术吗?如果收购上限不会显示,那就是诈术无误,但这里有显示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55:00
收购上限这只是一种手段方法 举个例子好了,假设有人打电话
作者: song042008 (Akira)   2016-11-25 13:55:00
如果是收购金额原本大于收购价格呢?是因为被买掉有人卖你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56:00
妹妹然后挂电话,这样我当然没有受骗 假设是打给另一个肥宅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3:56:00
没错,症结点就是他上限标给你了,好比契约上有标示过期食品,你却因为价格低廉,忽略仔细检查商品是否有瑕疵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57:00
同样方法但他被骗了 收购上限就只是让玩家自己判断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57:00
@ccc大,好的 谢谢你的回答@yuton这举例也太有趣XDD 但我觉得情况不太相同比较像是Utaha大举的过期品例子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58:00
是不太相同 但就是一种手段方法而已
作者: prettyloveu (小傻)   2016-11-25 13:59:00
妹妹的例子是 本身利益先受损(妹妹被绑架)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3:59:00
你要想收购的人就只是用这个方法 他是否是真心要收购
作者: alex12582001 (\翔鹤型4番舰/)   2016-11-25 13:59:00
问了法律相关的朋友,他认为诈欺会不会因为有破绽而不算诈欺不能一概而论,他自己认为这情况算诈欺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4:01:00
我是要说 这种收购上限(妹妹被绑架) 老玩家(我)不会上当
作者: netil2222 (527)   2016-11-25 14:01:00
可是过期食品是不能被贩卖跟公开陈列欸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4:04:00
过期品当然是不能贩卖的!敝人才疏学浅想不到更好的举例但反过来说,收购那方已经明示不能收购了,如何能成立诈欺罪中,行为人施用诈术,我觉得是有讨论空间的不过我绝非鼓励这种作法,合先叙明
作者: yuneck (0.0)   2016-11-25 14:14:00
如果诈骗打来说 我妹妹被绑架了 我会飞奔到指定地点我想看看 我从未见过面的妹妹长什么样子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4:14:00
然后说:我终于有妹妹了!!当然 收购上限可能也是一个攻防点 可以讨论囉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4:23:00
啧啧 大家真客气 是我就直接回 知道自己才疏学浅就不要现丑了....真的是要合理化自己行为 什么都可以变成理由...假设一大堆 举例一大堆 真的看不懂是想表达什么 眼残没看
作者: kenny79106 (kenny123)   2016-11-25 14:24:00
有道理,但会被这骗的还不是因为起贪念,不值得同情被骗的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4:24:00
清楚有罪 利用别人眼残贪心 所以骗他就没罪吗?? XDDDD
作者: yuton (油桶)   2016-11-25 14:26:00
呼呼 都是艾利的错用受害者自己笨来合理化加害人的行为 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4:27:00
我是很想问问 KENNY板友 通篇到底是谁同情那个被骗的人??被骗的那个人根本不是重点 重点是 这样的行为就是诈骗麻可不可以不要一次跳针跳那么大?这种跳跃性思考 我跟不上XD
作者: ppccfvy (手心手背心肝宝贝)   2016-11-25 14:30:00
检讨被害人比较简单,因为加害人不会自己跳出来炫耀说利用别人贪心,问题是这圈套是谁设下的?如果两摊是不同人那这本来就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贪心?
作者: powerkshs (气质斯文读书人)   2016-11-25 14:32:00
被仙人跳也是贪心而已,没事儿ˉ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6-11-25 14:36:00
加害人是不想想骗你买 是 所以这是诈骗 我最爱乱讲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4:45:00
该行为是否符合行为人施用诈术,才能讨论这是不是诈欺罪不是吗?这并非检讨受害人,而是详细检视构成要件该当性
作者: Fallen27 (Re*)   2016-11-25 14:52:00
说实在我一开始完全不懂那个收购上限是什么意思也几乎没注意过耶…XD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4:55:00
楼上你别闹了 连本文一开始都没仔细看清楚 你有什么资格跟本事 "详细检视构成要件该当性"阿?? 本篇文章开头都讲那么清楚了 你还说要详细检视构成要件该当性??我是指Utaha 连过期品上架都拿来举例 你真以为你可以详细检视吗?? 连举例都这么不严谨 怎么看都是借口.....还好意思说不是在检讨被害人...是要 详细检视??你敢说 我可不敢听 XD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03:00
我为我的举例不好道歉是我跟c大想交流想法,请问我的叙述哪里有问题吗?我可以改进
作者: deathx2005 (Kat)   2016-11-25 15:06:00
"有基本逻辑跟智商的人一看就知道"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07:00
"该行为是否符合行为人施用诈术,才能讨论这是不是诈欺罪"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08:00
我真的没有检讨受害者的意思,我也曾是受害人之,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09:00
这句是你说的没错吧? 文章开头不就是说明 诈欺构成要件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10:00
是啊,那我摆一个明显收购不能的商店,是行为人施用诈术吗?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10:00
你要的东西 文章都以经说的很清楚了 可是呢?? 你在把责任推给受害者没看清楚 又举了个过期品上架卖的不当举例 之后现在说你是要 详细检视?? 你觉得有多少人相信你的说词??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13:00
我想讨论的是一个不能收购的商店符合行为人施用诈术这个构成要件吗?我应该是这么叙述的没错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14:00
摆一个明显收购不能的商店 你是摆身体健康的吗?? XDDDD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14:00
至于有没有人愿意相信那是另一回事,如果你只着眼于我举例错误上,那我也很遗憾我相信很多卖很贵的商店你应该也有一样想法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16:00
请回去看本文构成要件的第一点 先看清楚 再来说你要讨论连看都不看就说你要讨论? 别闹了吧 伸手牌也不是这样....
作者: Utaha (Toe)   2016-11-25 15:16:00
今天c大说这当然算诈欺,但我想法不同,交流一下何妨呢?我是想知道当然算的理由为何,我想我应该叙述的很清楚吧?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21:00
想知道当然算的理由为何?? 好吧 我真心觉得你阅读能力不好C大写得很清楚 理由为何了 你连这都看不懂 在说下去是浪费你我的时间 你先加强你的阅读能力会比较好一点郑捷的想法也不同 想引人注意 不是非得要在捷运上砍人阿!你的想法也不同 不是非得要举滥例子 来说你没有要骗人→ Utaha:你却因为价格低廉,忽略仔细检查商品是否有瑕疵说这句话 你还敢说你没有要检讨受害人?? 你是认真的吗??受害者得确是疏忽了 那你开一个不能收购的商店 让受害者以为是可以收购的 这不就是叫做骗吗?? 你是要多详细检视?你知道最丑陋的嘴脸是什么吗? 就是明知道自己错了 还死要
作者: aquariusdx (亚魁戴克斯)   2016-11-25 15:38:00
最古老伎俩的商店名挂 洞XX装备 商店内却放没洞的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38:00
硬凹的时候 照你的逻辑 世界上没有错的人 你知道为什么吗?
作者: aquariusdx (亚魁戴克斯)   2016-11-25 15:39:00
怪你自己不好好检查拉的是否有洞 应该也差不多意思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5 15:40:00
因为只是“想法不同”麻 你说对吧 XDDDDD水桶有可能官司还差得远 不过真的闹上法院 丢脸的应该不是我才对 XD 我是真心这样觉得 不是因为讨厌他才做出批评的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6-11-25 16:24:00
您是以民法诈欺来思考 换成商事法试试我不是嘘你例证举操作事实符合商事诈欺一样吉的赢不是什么你是个人不是公司行号就没事这种天真的想法
作者: shintrain (战犯分析师)   2016-11-25 16:45:00
你的举例很奇怪 小小标签的即期品那全馆499起 那个起只有1cm*1cm 这样算不算诈欺
作者: kenny79106 (kenny123)   2016-11-25 21:54:00
k大好激动打好多字喔,可能被骗过特别怒,对了华山有GQ球池很舒压喔!
作者: PolinHuang (380)   2016-11-25 22:43:00
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 我个人觉得那行为就是骗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11-26 12:13:00
又来一个算命的 除了说别人激动跟崩溃以外 我看嘴巴也说不出什么好话 对了 市立总图礼面不少好书 Kenny有空可以去看看 多读点书 才不会沦落成为只会算命的 ^^对了 kenny 你还没回答 到底是谁在同情受害者啊? 那一篇回文 还是 那一句推文有提到? 问题都还没回答 马上又跳针到说我被骗过 这那招阿?? XD 真心建议 多上图书馆 对你有好处 才不会这样跳来跳去的 就说你只会跳跃思考 还真的一点都没冤枉你
作者: kenny79106 (kenny123)   2016-11-26 13:39:00
大哥,我只是觉得你可以为了一句话生气开始连珠炮感到困惑,推荐你出门去释放一下你的负面情绪而已,别激动,看你许多回文也是到处酸人摆高姿态,干嘛这么不开心阿,欢迎私讯我聊天谈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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