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同学会

楼主: peak8 (乳酪)   2016-04-13 01:12:55
从二专毕业已经快二十年了,
前阵子同学说很久没见面了,
约了这周末要聚会,
为了这约只有十个人出席的同学会,
我去烫了头发 打了飞梭和净肤雷射,
明天还要去打肉毒杆菌,
还买了两双鞋,
还在想要不要买个名牌包。
不过同学都已婚了,
说会带太太或老公ㄧ起来的,
单身也就两三个,
在想我是不是太认真了。
现在还在努力敷脸中啊!
作者: lukeloo (中游员工)   2016-04-13 01:58:00
努力吧!经过你这么努力,同学的老婆看到后,这些同学会是最后一次见面了!^0^
作者: heartlock (heartlock)   2016-04-13 02:18:00
同学会真是变美的动力来源!
作者: KiwiBagel (奇异果)   2016-04-13 07:33:00
我同学都好强,嫁到又帅又有能力的老公,我太鲁了.
作者: psycho1199 (可怜恋花再会啦!)   2016-04-13 10:08:00
还好我都是穿短裤 T shirt前往同学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1:25:00
今年同学会要在公海开赌,三天两夜,嘿
作者: sareed (心酸的浪漫)   2016-04-13 11:59:00
FB上每天都在同学会啊~~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2:30:00
酒肉程度有差;我们有个同学当老师,从前还蛮随和,现在一脸道貌案然。同学会时他说:X,一年就只有今天可以说脏话喔喔喔,原来他是压抑住了 XDDDD另一个同学当了好爸爸,晚上十点会回房睡觉,我们以为他老了,不熬夜了,十二点过后他又溜出来:没法子,我女儿一定要我陪才肯睡觉,她睡了我才能出来..今年邮轮怎么办呢?主办人说:希望各位同学都别带老婆来然后他一直做狗公腰的动作,满脸带笑;这压抑得更猛 XDDD都在社会上当副总的人了,看来他想办单身趴~喔,要说 伪单身趴~可是他有一年喝醉,第二年老婆来同学会上哭,梨花带雨...我实在不信他真的敢背后乱来..(他说只要单身上船,费用他全包;真的很想玩 XDDD)靠,那我们相机都要被扔掉才行吧,烟灭证据啊~一柱香勉强吧 :P邮轮玩什么查得到,又不是我说的,它去公海就那个意思,甚至之前台铁封包办那个也行, 应该知道公海法律的差别不带现金,带卡也可以输光身家,我在想要不要把卡全放家里,免得被洗身家…0219应该知道法律的差别;靠,自动消音,你是多不想被cue老和尚会把水泼你脸上;这梗听过没?裙子或牛仔裤都好,只要露出屁股蛋…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3 16:44:00
记得先看邮轮是挂什么国旗?以嫖妓及通奸不罚的国籍为佳~~《中华民国刑法》第3条:本法于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者,适用之。在中华民国领域外之中华民国船舰或航空器内犯罪者,以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论。会来台湾揽客的赌船⒳邮轮⒪,基本上都是挂外国籍的,在公海上只有该邮轮挂的国旗那个国家可处罚赌博罪而已。赌博罪很轻,以前最高处一千银元罚金(现在折合新台币三万元),反倒是没收赌资还比较严重一点。《中华民国刑法》第266条: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赌博财物者,处一千元以下罚金。但以供人暂时娱乐之物为赌者,不在此限。当场赌博之器具与在赌台或兑换筹码处之财物,不问属于犯人与否,没收之。 高中同学会都没人穿西装的,大家都穿得很随便~~ 其实我觉得搞什么离岛设赌场或性交易专区干嘛的?弄个外国籍的赌船、炮船行驶到公海后,就除罪化了。税收还课不到呢! 国家上位者头壳坏掉,让大把大把的税收被外国人赚走了。连新加坡都搞赌场了~~ 恭喜黄哥哥你又推歪一篇文章了~~好吧!我是被黄哥哥召唤出来的帮凶~~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7:07:00
靠,那千万别和人赌老二大小,不然那算赌具,会被没收!赌神演的,说只有这艘船注册国家可以抓我,是真的。但把家人当赌资,或赌手脚,或 我就跟你赌命 合法吗?是否可主张违反道德之合约无效?比如3p合约是无效的,违反善良风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3 17:21:00
赌手脚、赌命、3P合约,都是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民法》第72条:法律行为,有背于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无效。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7:23:00
但只要不给钱就不算嫖,好像是对的 XD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3 17:25:00
 《中华民国刑法》第7条:本法于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而其最轻本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适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不在此限。中华民国国民在外国犯罪,基本上除了刑法第5条、第6条以外之罪,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且犯罪地不罚,才适用中华民国刑法。 所以,嫖客跟妓女被临检时,会说他们是男女朋友~~ XD台湾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目前对从事性交易之双方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这是行政罚,不是刑罚。)我要结束这一回合了,不然黄哥哥对这方面的索求是很大的没完没了(我是指求知欲。)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7:30:00
援交本来就法律漏洞,但还是有人犯法,是因为没上ptt 嘛;只要改口合意性交就无罪啦只有在女方反悔告性侵时才有必要承认是嫖客...所以要让女方大方对摄影机笑一下才可以,不然就拨通电话出去或找比自己孔武有力的,主张不可能压制对方也可以... 但很少人这么饿就是了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3 17:37:00
 这个我就要特别讲一下了,跟未满十八岁之人性交易是有刑责的,在外国亦同。其实连十八岁以上,未满二十岁的,也都最好不要出手,可能会有相关的刑、民事责任。黄哥哥,别说我没教你~~ XD《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1条:与未满十六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者,依刑法之规定处罚之。十八岁以上之人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或猥亵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项之罪者,不问犯罪地之法律有无处罚规定,均依本条例处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7:39:00
但不罚人兽,嘿嘿,动保法在国外还有吗?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3 17:49:00
                   你吃重咸耶~~昔者禅门未来希望,今日SOD企划人员~~ 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3 17:57:00
你误会了;年轻小妹妹是人,我是兽 XD所谓美女与野兽嘛...前不久的新闻,还有一个乘客坐上行李输送带的,这是物,可以省点机票钱?他姐姐是大双?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6-04-14 00:03:00
黄哥哥可主张精神抗辩~~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6-04-14 00:20:00
你是说那个睡觉时会自动做爱的病?有一个性侵犯被裁定有精神疾病,在治疗过程中,又把他的医师给OOXX了,你有没有读到这个案例 :P这很神耶,那医生明知对方... 都没预防...
作者: ssdog (ssdog)   2016-04-14 07:27:00
要演就要演得像 要演到底 这样医生还能为他作证 真的是病所以阿黄 你也要演到底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