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试看能不能简单地讨论这样的议题
人类发展出来的社会规范
高阶 - 自我道德要求
中阶 - 舆论压力
底线 - 法律制裁
这些有形无形的牵制或约束, 目的挺单纯 - 避免互相侵犯
总是有人无法自制, 总是想侵犯欺负他人, 怎么办? - 罚
严重情节, 人人得而诛之, 公诉
情节感受可能因人而异, 告诉乃论
惩罚的轻重就有比例原则的概念
重者极刑或长期监禁, 轻者短期监禁或罚金或缓刑
如果重大情节却轻罚, 则舆论不平, 信赖保护遭毁, 民怨四起
甚至人人自危终至社会沉沦的恶性循环
社会规范当然只对于有思考能力的正常人有作用
至于病人或非正常理智的人, 比例原则并不适用, 惩罚也起不了吓阻作用
为了绝大部分正常人, 以及绝少数异常人的安危, 应该设法作保护或区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