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投资型保单

楼主: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11-08 18:42:31
客户死掉了,后来我发现他的投资型保单很有问题。
大致是死亡两年内投保的,当初银行理专叫他将退休金
不要定存,改为“外币存款”比较好,而且他都是一次趸缴
二、三百万的那种。
结果现在才发现买的是外币对冲基金的投资型保单甲型

我客户的买这张比较像是“以自然费率计算的保证续保
的定期寿险+共同基金”,只是我客户死了,他还是拿不到
死亡保险金,因为银行理专根本没问他的健康状况,就直接
帮他勾选健康告知事项没问题的所有选项了。
依据保险法第64条第2项,我客户没有照实说明健康状
况,导致减少了保险公司在核保时其所评估的风险(虽然是
保险业务员的疏失,但无法举证),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解
决契约的。
更惨的是如果保险公司狠一点的话,是可以依据保险法
第25条规定,而不退还我的客户已缴的保险费。(银行理专
是说保险公司应该就退还我客户已缴的保险费,但会扣除我
客户已收到的保单每个月给付。)不过我没有告诉我客户家
人有关保险法第25条规定的事情,因为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而且他们投保又不是我鼓励他们做这件事情的,真连已缴保
费都拿不回来的话,我看他们会跑去银行争取他们的权益。
保险法第25条
保险契约因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情事而解除时,保险人无须
返还其已收受之保险费。
保险法第64条
订立契约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书面询问,应据实说明。
要保人故意隐匿,或因过失遗漏,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
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得解除契约;其
危险发生后亦同。但要保人证明危险之发生未基于其说明或
未说明之事实时,不在此限。
前项解除契约权,自保险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后,经过一个月
不行使而消灭;或契约订立后经过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
因,亦不得解除契约。
后来有研究一下,这张投资型保单,保险公司每个月会
收取管理费,五年合计约是已缴保险费的10%。五年内解约
的话,也会收取与管理费合计的违约金也将近快10%,反正就
是要赚你10%就对了。
惨的是他这张死前没两年可能领不到保险金的保单,又
因为趸缴又带病投保,依照税捐稽征法第12条之1实质课税原
则,又要列入遗产总额。
参照《实务上死亡人寿保险金依实质课税原则核课遗产
税案例及其参考特征》:
http://goo.gl/9n4fce
这种投资型保单,我也不知道好处究竟在那里?大概只
有爽到保险业务员、保险公司以及中华民国政府吧?(还有
我啦!感谢这些人帮我累积未来的客户。)
PS:据2007年的统计资料,台湾投资型保单占新契约收
入的六成以上,到达最高峰,后来因为2008年金融风暴的因
素,市占率又才下降。
作者: tsming (断水流大师兄)   2014-11-08 19:06:00
这什么鬼东西XDDD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11-08 19:38:00
简单说就是不要办保险,虽然有人能用保险理财应该了解成,理财是种能力,保险是种包装你要先有能力,然后才去找保险包装成为合法但你如果没有能力,保险并不能给你带来这种能力因为这是与虎谋皮,你打不过老虎就会被老虎吃了要有什么能力呢?干爆保险公司的能力,电到他们不敢..像连D应该就有法子
作者: amuta (幸福不是情歌)   2014-11-08 20:53:00
好案例,谨记
作者: Paquito (Nothing Lasts Forever)   2014-11-08 23:13:00
敢问是带病投保是哪一种病?死亡原因跟病情直接关联?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11-08 23:26:00
不聊了,准备下线,我要半夜赶回草屯去当妈宝幸好有周休两日,不然回乡省亲就有困难了
作者: fowir (蓝色多老何)   2014-11-09 01:19:00
投资型就是可能赚也可能赔
作者: fishhere   2014-11-09 11:02:00
保险是为了保障身后家人的生活.所以,如果口袋的钱够家人生活.根本不用买保险.以前有钱人买保险节税.现在不行.法规改时.我记得保险公司就开始推一些莫名其妙的保单在这种情形下.不能控告业务员&保险公司?毕竟保险公司也也是审核后才让人投保.没事就收钱.出事就反悔.吃相难看
作者: dsfcomtw (启程)   2014-11-09 13:12:00
唔...买保险的有钱人其实也不少,看自己怎么规划...但我个人认为只要买终身医疗和癌症险就够了
作者: fowir (蓝色多老何)   2014-11-09 13:27:00
我觉得应该投资保险公司而不是投资保单XD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11-09 13:37:00
了解产业结构的话真的会觉得这很不公不义..从前保险公司吸金,可以吸收民众多余游资控制市面通货然后投资产业增加就业机会 <= 和现在差好多!!现在,保险公司吸了钱,投入房地产和股市可以说,炒高房价让你买不起的是它,在股市坑杀你的是它没错,合约有照做,你给它钱,它还你更多钱但它赚钱的方法,也是从你身上赚钱!!那到底你得到什么?而一些金融游戏可以把钱变大,原理是有人必需支撑货币价值;有人必需更辛苦的工作,那些人是社会底层,我们是认为'谁叫你不努力提升自己,活该被压搾'吗?还真有这种人他会跟你说政府不是没有建设乡下,然后举一堆例,谁叫你没跟上;所以负债居高不下的苗栗在炒房,强拆民房,也是谁叫我不跟上炒房吗?他会跟你说这事怪政府完全错误这政府都已经国际认证了,竟然还被支持成这样 XD(苗栗每人负债超越台北)保险公司电访员叫我买投资型保单时,我曾说这是不公义的我问他们怎么赚钱来给付承诺的利息,他说比如房地产股票我说:那不就是在赚我的钱来给我嘛;如果赚不到呢?那就倒,然后政府承接,等同全民买单;这时对方又接着说对啊,反正你不会赔,那为什么不买呢?当然另一种说法是赚别人的钱,坑杀别人来给我这让我想到'打不过他们就加入他们'快点加入邪恶的一方;谁叫你不加入终究,保险公司的合约并不是邪恶的,邪恶在获利结构台湾人只习惯看投资获利,不习惯看产业结构如果某产业造成重污染,或极不公不义(比如血钻石)自己不去做,或指责做的人双手沾满血腥,这是对的但难道我买基金股票,而这基金股票去投资血钻石就对了?要这样的话当然永远不可能抵制顶新你不买顶新,可是你的基金股票在支持它,你还是股东咧对啊,他们根本没带钱进台湾,都是来台吸金的,根本就是就实业派的看法,所谓基金应该更含有社会目的比如环保基金;这是要做环保,而不是要去赚钱的就算不这么打高空,至少也不能投资邪恶产业投资,不只是数字游戏,应该包含道德判断(这句并没要求你的道德和我的道德相同)像林依晨不拍房地产广告,这样的坚持
作者: fowir (蓝色多老何)   2014-11-09 15:03:00
有些变成金控期下的公司 所以只能投资相关金控了稳赚不赔 是因为可以再保吗XD
作者: fishhere   2014-11-09 23:48:00
发现我的语病了.我是指意外险不用买太多.够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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