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两面俱陈的原则

楼主: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6 12:12:47
还是躲在这安全一点点.到八版说我下面的意见,
铁定要讨嘘到爆.
有这么一段当事人的声明.
>>
由于我们知道要下的巴士站(辉煌世纪站)与前一站
(茄冬站)的距离很近,即使按了铃,之前也常发生
过站不停的状况,所以我们特别注意要提前按铃通
知公共汽车司机,但提前按了铃还是过了我们要下的站,
我妻子前去询问司机为何过站不停,他却怒目以对
并指责我妻子按铃太晚!
<<
这段情节当然没在影片里面.从八千里外的角度看.
我认为当事人的声明有可信的程度.
所以问题出在哪里? 那老兄需要去参加 anger
management. 也许那天他忘了吃情绪控制药.
更严重的其实是网络暴民文化.群众暴力血腥腥的
表现出来.
最简单的为人标准是两面具呈,没那么难吗.凡事
都会有另一个角度啊.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06 14:35:00
公共汽车有监视器画面,上法院见真章。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6 14:46:00
1.如果是与'后'一站的距离很近,我就懂了;与前一站近的话提前按也会表达成要在前一站下车;所以我看不懂2.有乡民直接说'该路公共汽车根本不停该站'并附上网址;神打脸3.两面并陈也没用,过站不停被骂那种程度的脏话,我不会挺过站不停向公司申诉,也可以要求司机道歉;但不该大小声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8-06 15:02:00
后来新闻有说:桃客该班车有经过辉煌世纪站,但网页资料尚未更新。
作者: twin0711 (小双爱散步)   2014-08-06 16:19:00
说是之前发生过站不停的状况,这位先生应该早些客诉啊从影片看来,这位先生的这样大呼小叫不怕吓坏路人嘛.
作者: izna (进攻北极)   2014-08-06 19:48:00
你是说 两面俱陈 吗...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6 20:04:00
我是说 两面锯沈 ; 就像锯开铁达尼这样..
作者: aromagreen (green)   2014-08-06 21:21:00
"怒目以对"这四个字到底可以从那只千里眼看到啊??@_@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8-07 03:33:00
老婆怀孕带她坐出租车不是比较安全吗?个人坐公共汽车的经验 除非按铃太晚否则不会过站不停 而且紧急刹车是非常危险的事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03:49:00
而且两站也才相距10公尺,最好是多娇贵到十公尺都不能走那真的生孩子时反而难生.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4:18:00
他老皮看到老公当众咆啸顶人 还能在旁微笑 果然是见过大场面 要是我会觉得超丢脸 只想赶快下车走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7 04:24:00
她就是欣赏这点嫁的 :P 爱我,有勇气和全天下为敌~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6:29:00
当然会啊 但出头跟言语暴力是两回事
楼主: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06:38:00
所以说 two wrongs does make one right
作者: blueteddy ( )   2014-08-07 06:51:00
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 就算公共汽车司机真的凶了孕妇 肌肉男的方式也错了 而且明明中文很好干嘛骂英文要出头也要让对方听得懂嘛 XD
楼主: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06:54:00
真要骂人就应该用被卖的人听得懂的话,要不然不是白骂的.同意纯属揣测,他太慢回家少吃了情绪控制药.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12:48:00
阿3的前提是当事人声明可信,万一当事人也是随便说说呢?
楼主: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12:58:00
那叫 benefit of doubt. 不能主观认定就判罪啊.又不是中国.
作者: lovelyvv (vv)   2014-08-07 13:04:00
指 你就是assumem the worst! 哼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8-07 13:12:00
http://tinyurl.com/muz2gzw 虽然是大纪元,看看这篇飞机比较严是吧,但一样是大众运输其实我是希望把他赶出去,设定不欢迎就好了美国不是中国啊,美国也讲人权啊,还不是叫警察先带走要打官司平反,那你慢慢打,也是你的权力;但要先带走
楼主: ahsan (臭屁阿三)   2014-08-07 13:55:00
完全同意公权力使用.网民一面倒的人肉搜索,直接判罪才是争议
作者: izna (进攻北极)   2014-08-07 21:09:00
讲理就够,"出头"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8-10 16:58:00
桃客车上的影片证明法克哥严重理亏 到站前5秒才按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