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雄气爆,从一开始的紧张,到抢救
现在已经走到究责
荣化提出所谓 让管 说,皮球一踢踢回中石化
中央政府也提出所谓 地方政府自行负责
这让我想到我以前租房子时碰到的状况
口头是一回事,合约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回事
当时我去租房子,房东告知用的热水是电热器,不是吃瓦斯的
我知道这东西其实比较贵;以消耗的电力和瓦斯来比价的话
但我觉得天气还蛮热的,热水用的机会不多
怎知住一个月后帐单出来,吓死人的贵
追查发现,我住的是专门的学生宿舍,还没租完,但至少就三户
三户热水通通由我这台电热器供应
咦,你爱洗就洗,热水钱我出
这不是很好笑吗?
向房东告知,房东说我们应该自己分配,比如大楼管理费的惯例是按坪数
惯例?这时又跑出惯例了,合约可没写
何况那是指管理费,有说可以延用到热水来吗?
(隔壁房比较大间,住两个人,而且是花父母钱的大学生,不怎么省
我是独立出社会了,月薪三万,房租六千,不得不省
可是我再省也没用,因为热水是我替他们出)
钱都先向我收,再要我找他们协调
你要我负责我就负责啊
我洗完澡就把总开关一关.. 没热水了 XDDDD
这时那两个大学生才急急忙忙拜托我开热水
我问:那你们要不要付热水的钱啊
这时他们才说要付,而且商量要房东把热水器换成吃瓦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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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掌握实质权力,会一点谈判的机会也没有
高雄要能谈判,首先就要有断人管路的能力
我是指物理上的
要让人不可抗命,而不是法律上的权力而已
不然'厂商不配合就无法断路'
你还和他玩公文旅行的游戏
公文七天才到,不就刚好做__嘛
看来这次权力的取得只好靠高雄乡民了
实质相挺,用封路的把厂商封死
又是个丢鸡蛋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