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 研替合约问题

楼主: s77485p (快乐猪)   2016-10-24 22:50:56
大家好 我是明年的役男
目前拿到一间公司的offer
面试跟主管谈的很不错,我也顺利录取
然后因为小弟体重关系,基本上没有意外会免役,不过要等到毕业才会知道真正的结果
我把这个状况跟人资说明,他去问过主管,主管说会到时候会直接以正职聘雇
不过我在替代役合约上发现一条
如果我经过聘用以后,发现体位免役,仍须在公司服务两年十一个月,除非公司同意才可
以离职
不然要赔偿十万
然后我去问了人资,他说这个是给替代役的,如果你变成正职就没有这个问题
不过回来想想,我签署了这个合约,感觉还是有效力,到时候如果我免役待了一两年想走
了,我还是走不了?
这样的合约还是有效力吗?
还是大家觉得我就推掉,等到真正免役再说呢?
谢谢大家
作者: herman602 (奸商)   2016-10-24 23:43:00
经过"聘用以后",发现体位免役 -> 你还没被聘用吧?
作者: kokuyoku (天龙狂想曲)   2016-10-25 00:29:00
看你最后是用哪个合约聘用 以那个合约为主
作者: cwttt (cwt)   2016-10-25 09:16:00
是"研替"聘用之后不能免当 正职对公司比较省 对你也有保障所以你应该要先去申请免役 然后回公司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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