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回役] 我的研替血泪史(第5集)(转调2次)

楼主: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4-01-15 01:00:49
前文简略...
其实,真正的问题有6个,其中分别原苦主、第一间公司与第二公司,作分析:
第一间公司-
1.原本就有积欠债务与一些亏损,恰巧研发替代役盛行,刚好可以利用一名目转嫁给这些
 所谓的研发替代役,此外浮出台面5%、没浮出台面95%只是很多人都以为当研发替
 很爽;背后地有些公司经常拿"在外兼职"一说,藉以此威吓!若成损失由他人负责,若
 不成他人就黑名了之外,可以拿到额外补偿(这部分有待查证)!
p.s有兴趣的话,找人做一下统计"在外兼职"和"违约金"名目人数,有意想不到的向上发
  展。
2.研发替代役之所以好用,就好比你在军队要就操死你,如同工时加到底,天经地义,可
 是却苦无上诉!
第二间公司-
1.利用第一间的心态,先利诱他人,得到好处,开始转变,逐一削减,最后拿的都是黑名
 目且威吓他人使得惧之。
2.研发替代役之所以好用,就好比你在军队要将你关禁闭一样,让你动弹不得,外面讯息
 无法掌握!
再来原PO-
1.再找第二间公司(即第一次转调)就应该多问问,找比较大一间公司或是比较正派一点
 吃了一亏不懂学聪明!这怪谁~
2.第一次知道找律师,第二次怎么不再咨询一次?很多黑公司专门挖研发替代役迫使就范
 !第一次就出了问题后,应该当下上诉媒体,而不是姑息养奸。
作者: lkkgenius   2014-01-15 01:10:00
嗯... 比第一间还大的公司我猜不算多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15 01:50:00
终于有人已表达出我想表达之科技业的黑暗面了不过谢谢c大!关于身为苦主的我,第1点的部份算是我自己找错公司,第2点部份由于我当时还在服役,所以不敢太高调
作者: baliuzeger (谜的拇指)   2014-01-15 03:43:00
也许这些状况确实存在 但在原PO行为和处理问题的方法下根本就谈不到这些公司是否恶质嘛事情不如意都没有沟通讲清楚就直接闹到役政单位出包搞砸没努力学好该换单位又莫名其妙不换还有脑补式随兴忘我的调整上班时间再加上板上已爆料诸多兼职的证据原PO在哪家公司哪家公司就会轰你走 好公司烂公司都一样然后自己把文章转去TJ板取暖 这行为是想再讨嘲笑吗...
楼主: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4-01-15 06:56:00
说白话一点小公司不想给原本的合同书里面的薪资,就会开始三大绝:加班高工时、谬称在外兼职、不守法定工作内职务。因此,开始有这么说,当心洨公司里面老板河童用书砸你之类的嘲讽。为什么呢?一个很简单的因素,因为大公司,如台积电...etc.,价码都比小公司高50~70%,小公司河童看了,不妙!我学隔壁林耍一样的戏法,吸引一些人过来,予以砸书。反正只要搬出"就是有在外兼职"等说法!嘿嘿~~你不配合加班加工时,就是999%笃定有在外"在外兼职"!不想被河童用书砸吗?来加班加工时,降低工钱等招数蹦蹦出,反正这是一个无风险的做法!成功案例超多~就这样子,嗯~河童跟水母说只有硕士太少了!来个学士吧!酱子什么便利商店等非科技业均可以使用!其他河童就说"赞",剥削劳工派河童去杂书就稳操胜算!爽~减了个高CP值产物。奇怪的是这些公司却无法明确的举证,派个律师说有就是有,然后结案,役政署为何不会去追究因为费时费力囉~大家都这么说这么做顺理成章且知道支付不起原本薪资,役政署当然明白于心,当就公司不是说了等你当老就知道了吼~现在知道了吼XDDDDD
作者: iamnumbea1 (NULL)   2014-01-15 07:32:00
不想去U的话 那么当初干嘛拿奖学金 既然拿了又干嘛不选相关的研究所或课程 进去公司也可以学很多人进公司都是砍掉重学多留下来一小时 学一下或问资深同仁 难度应该不高吧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1-15 07:42:00
我只想说,以你的情况,你去哪家公司都会有状况发生尤其是第二间(问一些与业务无关的事),你的行为一传开未来求职会有问题,别忘了HR会互通有无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4-01-15 07:46:00
说真的第一间公司长官问你是否有需要把苦主调去较轻松的部门时,装没事然后再来哀说公司对你多不好多不好的原因?自己知道做不好,想调你去轻松的地方又要赖著做不好的位置这不是在逼公司弄你走吗?
作者: hakkacandy (...)   2014-01-15 08:14:00
请问一下1-1是真的有这种数据还是脑补的呢
作者: DrSheldon (Bazinga)   2014-01-15 08:41:00
脑补的啦 我亲戚就有人研替再兼家教的 整部门主管都知道还不是做得好好的 把自己的本分做好相信不会有人要刁你
作者: cha122977 (CHA)   2014-01-15 10:00:00
连自己写的文章都被质疑工作态度不佳 无法想像实际状况
作者: josephHPSH (SG)   2014-01-15 11:29:00
推楼上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4-01-15 15:03:00
如果真的没在外兼职早提告。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15 15:32:00
楼上k大,我已经讲过因为当时仍在服役中,不想把事情闹大这样对用人单位算是很客气了。真的要做得很绝的话,我早就会用那份役政署的转调公文提告了。据悉,我第一间公司的法务专门一直在搞如何把发出去的奖学金收回来,并不是只有对我1人,只是我的金额比较大而已不过在台湾,原告80%会输,对方顶多收到“不起诉”处分以我的例子,只能声请“行政诉讼”,但毕竟役政署已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所以才不想再追究下去。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15 15:59:00
说真的 我不相信有这么多巧合都落在一人身上 BJ4
作者: vbangus (电机小胖翔)   2014-01-15 16:02:00
学非所用的问题,我在美国修课时已经有跟公司反应后来人资建议我去修电波组相关的课,然后我也照做了也因为去第一间公司上班,要硕士毕业才行,所以就推甄进台大电波相关研究所,但又被人资说做的论文题目和目前公司做的差距非常大(第一间公司先前有把RFIC部门全都裁撤掉了),告诫我要有心理准备等等云云。结果研替招募时,公司任用程序竟可以“学非所用”为由花了将近半年时间,拖到了第2次的研替招募我当时心里就在想,进公司后会有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
作者: cmjan0608 (cm)   2014-01-15 16:15:00
你还是回答下面几篇文吧基本上不太相信你的陈述还"不可取代性 公司录用了我" 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不是你所谓的学非所用吗? 哪来的不可取代性 笑死人了身为112的学长 我真的觉得耳心
作者: egojustin (七逃郎)   2014-01-15 16:31:00
112出品 品质保证? U公司:还亏了钱...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1-15 17:58:00
我不讲别的,光讲你的态度,就算是外商也不见得会接受你的方式我有一个朋友也是之前自傲的去外商,结果在外商太骄傲被踢出希望你不要把就业看的很简单,很多你没有想像到的事情而且 你在这两家弄到有疑似重大违纪,你认为不会传出去吗?不要以为打官司你会赢,光你现在自己爆出的东西就不见得双方谁有把握了,而且真的闹上新闻对谁最不利...我想你自己想想吧
作者: tweens (C Y)   2014-01-15 19:51:00
记者快来,U他部门的同事我都认识。想采访可以帮忙约XD
作者: bugger (摩登少年他说)   2014-01-15 21:27:00
研究所就做积体电路 又是作功率放大器 要懂制程会没机会?
作者: RayHouston   2014-01-15 23:28:00
学非所用事小 你信用破产事大 你不想做就辞职还钱家教事业等兵役结束再出来会没机会?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14-01-16 00:57:00
大哥你还是不回答,那长官怕你做不来想给你凉缺做你又不领情?一直扯学用落差?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4-01-16 01:46:00
u这么大会去跟你计较一百万的奖学金 ?颇呵
作者: yuray12 (ray)   2014-01-16 09:02:00
为什么不会......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1-16 13:14:00
联电连员工制服都会跟你计较了
作者: glue731 (飞扬)   2014-01-16 14:34:00
楼上 那不是计不计较的问题 也不是公司大或小的问题 奖学金.签约金这种东西都有白纸黑字的合约问题 本需要就事论事
作者: yuray12 (ray)   2014-01-16 17:04:00
那怎么还有人说公司不会计较奖学金? 现在又说就事论事~
楼主: crc2121 (骑蜗牛甩尾)   2014-01-16 20:26:00
未经原作者同意不要乱转文,切勿以身试法!
作者: griffiths (晨)   2014-01-16 23:32:00
合约签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吧。难不成当事人签的时候没有行为能力,不用法律责任?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4-01-16 23:40:00
合约签了有法律效力 但是他的合约算不算履行完成以他们的律师角度来说,很难着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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