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介/资格
《ID暱称》wl2340167 (HD)
《登入次数》584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340 篇 (退:0)
二、参选动机
这大抵是千篇一律,总之就是替龙族拼图板的各位服务,
一方面也是想累积管理的经验,
加上就是管板积阴德,看神祭能不能抽好一点
我自己是够M,绝对承受得住别人酸我战我。
三、参选政见
现行板规已经十分完整,当初出了不少意见,现在也都在里面
几个比较希望现行板规能改进的点
一
板规三
违反以下板规(含发文、推文以及签名档),删文并水桶1~30日不等,板务可以视情况退文。
3-1 引战或破坏板面秩序:
经板主群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认定包含针特定族或
个人、宗教、学校、地域、种族、职业、性别、政治倾向政治人物)
之文章、推嘘文、签名档之形式,无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如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之对象或范围者亦同。
将P&D与其他转珠类型游戏做比较并挑起对立、删除他人推文
以及连续多次发言意图借机挑衅钓鱼、反串等恶意行为。
本版不禁止队伍、宠物 之讨论或优劣比较,但希望各为理性讨论。
3-7 板规三之采检举制,检举人请简述理由供板务参考,情节重大时版务有权不待检举处
检举不受理超过一周之案件,依检举及违规事实之系统时间认定
此制度分为:
1.当事人检举(当事人认定同申诉的当事人认定)
2.一般民众检举:单篇文章五人检举即受理
检举人请依照规定说明理由以便板工参酌
一般民众五人检举期限为从文章发出后的48小时内累积满5人才得成立受理
情节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处理。
3-1事实上可以引申出很多东西,现在3-1就是含所有引战谩骂,
我会倾向是把3-7的检举制改为只针对3-1,毕竟其他板规三事实上都不太适用于3-7
3-1的引战与谩骂该做出一定的分别,谩骂只接受当事人的检举,
引战则是依然要达5人以上。
这条是我之前对于吕龙玩家事件的想法,
检举是3-1没错,但是并不指某个当事人,不过后来的状况也不是板规处理了。
至于谩骂与引战的分界线,我想这不只是我一个人能认定的,
需得等上任后再与其他板主讨论。
二
板规七 加重处置及权利救济方式
新增
7-5 最新判决后一年如未再犯,可删除累加纪录。
其实我不太会讲,总之就是目前现行板规是有累加处分的,
我会希望每次判刑完的一年后,如果都未再犯板规,可以删除累加的纪录。
实际上本板板规应该是不容易让你犯到这么多次,
不过以我在LOL板的亲身体验,多次误犯导致最后被水桶,
时间上可以看出我已经有在闪避而且久未再犯,不过还是只能被桶。
如果可以,我会希望让有在改过的人不因为过去的纪录导致落入几乎被永桶的状况。
三
还有就是之前说的赌盘
之前有阵子讨论很久,上任之后会尽量开不保证有趣但是一定保险的赌盘。
大家应该都知道有趣=风险大,但未来或许有机会开有趣又好玩的赌盘。
目前的想法就比较偏向刚吼下次神祭会剔除哪组限定神这样。
四、经历
LOL板板主自行宣布退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