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帮某出版社写书,一开始讲得很看重我的文笔,
当然我没有全信,要你做事什么肉麻话都讲得出口是基本常识。
钱也没有很多,一本20k ,
看在对方说计画要出五本总共十万元的份上,ok~~
但是一本书花三、四个月写完之后,
对方居然说还要再隔三、四个月才能拿到钱。
因为(据编辑说)请款流程要两个月,他们的票又都是开两到三个月的,
编辑答应帮我争取看能不能将票期缩短到一个月,但是我是不抱多大期望就是。
我也问过编辑,请款流程要两个月,怎样的公司会有这样的规定?
要是他们员工领薪水也都要请款两个月,再加一张票期那么久的票(面额还20k ),
领到薪水不早都饿死,骨头可以打鼓了!
不过编辑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我为什么那么天真以为第一次合作就可以谈条件。
我的回答是正因为第一次所以才应该爽快付钱吧,
我做事你付钱,你用我的书挂你的名字,钱就该好好付给我,
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这样的合作根本没有互信的基础,
那我还不如直接拿着这本书去找别的出版商,又能用我的名字又有版税拿,何乐不为?
凭什么以为第一次合作就能要求写手拿肚子跟你们搏交情,
我只好很好心地认为天真的其实不是我而是出版社,故意不提他们恶意拖欠的可能。
因为是第一次接这种写书的案子,以防万一还是问一下,
究竟这种请款流程要跑两个月,还开一张至少一个月以上的票的,是常态吗?
顺便偷问一下有没有出版社有兴趣接手历普类的书的?
根据对方编辑的说法,要是我真的觉得他们的付款机制太不合理,
可以不计较契约让我拿这本书给其他“付款较合理”的出版商出版。
(这说法有e-mail 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