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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POYOPO (痔疮小天使。)
2025-12-02 14:14:51※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fBbZAWe ]
作者: hito0509 (永不放弃!!)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快讯/32元回收电锅送拾荒嬷煮热粥 清
时间: Tue Dec 2 11:11:03 2025
ETtoday
快讯/32元回收电锅送拾荒嬷煮热粥 清洁员涉贪污一审判决出炉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市1名任职逾30年的黄姓清洁队员,因将回收车上的旧电锅测试后转送给拾荒老妇,被
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当时,《ETtoday新闻云》独家访问黄员,他眼眶泛红、声音
哽咽,吐露“我很后悔,好人无法做…真的”。
这件案更视为“善意与法条”正面冲突的指标性案例,
士林地院今(2)日11点宣判,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
全案起源于,2024年7月间,黄男在执勤时,发现资源回收车上的一只电锅外观完整、
疑似尚可使用,遂先搬回家中插电测试功能,翌日转送拾荒老妇人。
他其后主动向廉政署自首,并归还电锅,调查过程中全盘自白。该电锅估值仅32.56元,
但依北市环保局《环境清洁勤务须知》规定,清洁人员不得擅自占有或处分回收物品,因
此仍构成贪污行为。检察官于起诉书中已表达求情意见,指出黄男自首、自白、金额极
低,依法可依第8条与第12条规定减刑,但仍须依法起诉,并由法院裁量是否缓刑或减轻
刑期。
今年9月9日首开庭时,《ETtoday新闻云》独家专访黄员。当天,他刚从法庭走出来,
情绪仍相当紧绷。
他说,执勤时看见回收车上有一只仍可使用的电锅,心想家中附近有位靠拾荒维生的
阿桑常吃冷饭,便萌生念头:“如果她有电锅,至少能煮粥,日子好过一点。”
于是才会带回家测试后转送给对方。
没想到此举被其他人看到并检举,分队要求他将电锅归还,并启动调查。黄男当时在镜头
前语带哽咽:“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很害怕…不知道会不会被关。”
10月14日第二次开庭时,审判长询问黄员是否找得到那名老妇出庭作证。黄员低声回答:
“我也很想找,但真的很久没看到她,也不知道她住哪。”法官接着问他是否留有购买新
电锅的发票,他则坦言没有。
谈到案情如何曝光,他无奈表示:“应该是被检举吧,有人说我把回收物拿回家,
传到分队长那里…。”公诉检察官在法庭上则语气严厉指出,纵使被告主张动机助人,
但“慷他人之慨仍是不法”,强调法治社会不应鼓吹“廖添丁义贼”的观念,
并表示本案虽然金额极低、损害轻微,又有自白、自首等情状,但仍应“依法减刑,
不得免刑”,避免社会大众误认此类行为可被容许。
法扶律师则为黄员辩护,强调他服务超过30年,从未违纪,这次确属善意误触法网,
涉案金额仅32.56元,典型“情轻法重”,请求法院从宽量刑,并给予缓刑机会。
审判长最后询问黄员是否有话想说,他沉默片刻,声音沙哑:
“好人难做…没想到拿不要的东西送人也有罪。”
本案也凸显制度性问题,依环保局《环境清洁勤务须知》,
回收物上车后即属市府资产,不得擅自处分。
然而,法务部今年已提出《贪污治罪条例》修法草案,针对“小额贪污”设置更高弹性
,包括刑期可减轻甚至免刑、扩大缓起诉适用范围,让处理更符合比例原则。但修法仍在
立法院程序中,意味着黄员可能“来不及受惠”,才会面临这场官司。这起“32元电锅
案”引发基层公务员担忧,也让社会再次讨论法律是否过于僵硬,以及制度是否容得下善
意。士林地院今(2)日上午11点宣判结果备受各界瞩目,这不只是一起个案,更是一堂
制度与人性如何取得平衡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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