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感觉"准备程序"是一个很好的概念

楼主: hrma (资深象迷)   2025-01-28 10:33:51
最近在研究诉讼法
法院程序有一个叫做"准备程序", 让各方
厘清争执跟不争执事项, 有没有什么证据要调查的等等等
感觉是一个很不错的概念,...
行政程序几乎没有这个概念,
所以常常在行政现场, 民众在那里跳针, 有些同仁也跟着跳针
东扯西扯不知道在讲什么,... 浪费大家的时间
感觉把准备程序的概念引入, 是不是蛮不错的
民众自己先讲, 你对这个罚钱有什么不爽, 不爽的理由是什么,
依据是什么? 然后择期再讨论上面的东西
ps: 不然每次在那里跳针, 东扯西扯一些不相关的, 真的很累
作者: Khaled (hehe嘻嘻)   2025-01-28 11:59:00
没错 之后遇到什么事情都先说 还在准备程序阶段
作者: sn245763 (Herman)   2025-01-28 12:11:00
跟情绪化的民众讲理,这肯定有什么误会。
作者: eric6789 (gogogo)   2025-01-28 12:12:00
1年准备,2年反攻,3年扫荡,5年成功。
作者: eno4022 (eno)   2025-01-28 12:56:00
民众:我翻开在法院不能用的陷阱卡“民代”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5-01-28 13:01:00
行政程序法第1章第10节第58条第2项行政程序法第102条 第107条 第108条 第109条一并参考
作者: KevinOConnor (欧康纳)   2025-01-28 13:50:00
就听证阿 或是陈述意见 但行政要兼顾效率 你懂得
作者: hjijsjdis (小h)   2025-01-28 16:22:00
不就陈述意见吗...你以为引入准备程序就不会跳针喔?只是从跳针一次变两次而已而且有些原本没意见的,但你叫我陈述意见我当然要陈述囉,有陈述有机会啊,也只是多一个步骤搞基层而已
作者: Iraq (diverman)   2025-01-28 16:48:00
其实会跳针的人有行准备程序后还是会跳针吧
作者: asmp   2025-01-28 18:45:00
民众在准备程序跳真时法官会叫他闭嘴,你行政就算有准备程序敢叫民众闭嘴吗?诉讼程序中法官是比两造当事人高一位阶的存在,但在行政程序中机关也只是另一方当事人,地位差很多。
作者: AndoliniV (Godfather)   2025-01-28 22:32:00
会跳针的,准备程序或言词辩论都会跳针…只是言词辩论结束之后可以直接赏他个痛快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5-01-29 08:15:00
准备程序只是讲讲而已,实务上哪有办法
作者: ncnuboy (无)   2025-01-29 19:53:00
准备程序大部分要有律师才有意义,不然大部分都是当事人在那边一路跳针只讲自己想说的,都是靠法官庭讯技巧结束
作者: octopuso1c (坚持下去)   2025-01-29 22:41:00
过完年后要去开准备程序庭路过这个阶段就是让双方就程序上进行补充、争点厘清吧
作者: pettis   2025-01-29 23:45:00
会跳针的当事人没有在管你什么程序的,准备、审理一样跳针
作者: jeff79723 (KITTY)   2025-01-30 16:30:00
法院是因为有诉讼代理人(律师)的脚色,让跳针现象转移到前置场合吧
作者: grioo (键盘公职补习班班主任)   2025-01-30 18:59:00
法院有争点失权效,判决有既判力,有执行力,行政机关什么都没有,还遇到上级和民代就软掉转弯,别幻想了,这在行政程序根本不可能有用
作者: Civil (不良小企鹅)   2025-01-31 10:23:00
台湾鲷只会听自己想听的啦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5-01-31 20:39:00
这些诉愿答辩不就有了?你是不是很少办行政救济案?
作者: EddieWuRJJ (Eddie)   2025-02-01 15:42:00
既有的制度设计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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