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kratio (X)》之铭言:
: ※ 引述《bota (llll)》之铭言:
: : 一些涉贪的弊案, 我都有在注意, 有没有一般公务员被起诉的
: : (1) 大部分的状况其实很少: ex: 这十几年来乡长,局处长被带走一堆
: : 但很少有课(科)员, 课(科)长被带赛, 一起被带走的
: : (2) 但宜兰县长这个案子, 发现不少公务员一起被起诉
: : a. 前农务科长
: : b. 建管科长
: : c. 都计科长
: : d. 前罗东建设课长
: : e. 前罗东经建课员
: 因为之前工作经历在公所类似职务,实在太好奇了
: 特地去找起诉书研究一下 d e两人到底做什么事
: 先说重点: de两人与林姿妙没有直接关联
: 不负责大意:
: 某地主(同为本案被告,疑似县长桩脚)有块农地违法堆置土石被列管
: 等到要出售时想用农用证明书来规避土地增值税(112万)
: 所以e的权责就是要到现场勘查,但是现地是用柏油填好填满
: 回到公所之后e就跟d说了“这个案件上面有在关心”
: d就叫e做农业使用勘查表,并核发了农用证明
: 不幸的是
: 因为该地被列管,所以税务局在审查时发现有列管跟农用证明相冲突
: 造成后续一连串关说及违法的事证....
既然有相关人员开聊,刚好这案也是最想了解的案件,
在检察官起诉书时候有稍微看一下内容,
拢长到令人睡着,
但梦到的跟上面推测的内容版本稍有不同。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农地农用取得农用证明后,
可以向税捐申请免土增税、遗产税、赠与税等优惠,
税捐机关可以决定是否给予免税(实务上都会免)。
缴税当然也能土地移转。
首先前面跟上述所说的确实曾遭违规列管开罚,
处分书除了罚钱还会限期在某段日期之前完成改善,
这就是所谓的违规列管,
改善好就报县府认定是否解除列管,
超过期限没改善就算之后改善也没办法申请免税。
这部分可以参考农业发展条例第37条及38条
里面都有类似文字,因为推测是买卖案件,
所以简要节录文字如下:
“...不课征土地增值税之土地承受人于其具有土地
所有权之期间内,曾经有关机关查获该土地未作农业
使用且未在有关机关所令期限内恢复作农业使用,或
虽在有关机关所令期限内已恢复作农业使用而再有未
作农业使用情事者,于再移转时应课征土地增值税。”
如果是受赠土地还有限制在5年内有违规的案件等语。
为了认定是否农用就有了农业用地作农业使用认定及
核发证明办法。
梦到出入的地方在于,听到的是申请农用证明时候现场
土表土质其实都已经有整理过,
果树也不是那种营养不良细枝条芭乐,这部分可以参考
新闻照片所节录的图,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660/d6660854.jpg
只可惜的是新闻照片很不清楚。
先在此前提假设改善完善下,
那如果没有农用证明办法的第5条不得认定农用的情形,
也确实农用就会依照农用证明办法第11条核发证明。
如果是有用过加强农地管理系统打案件的人,
一定会知道在核发阶段有个备注二要勾选是否曾遭列管,
并且有括号依照县府注记,
但问题出现了,以下可以问看看各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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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会办区域计画或都市计画业务承办时候,
审查表审查项目是否曾遭列管有在项目中么?
2.会办的时候非都市或都市计画业务承办,
是否会注明或提醒曾遭列管还没解除?
3.县市政府的违规处分(开罚在地政或建设都计单位),
每个案件是否县府农业单位都有打入加强农地管理系统?
(有打才会跳出警示提醒)
4.其他课室等单位收到处分书等公文,
是否有会办给公所农业单位留存造册列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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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员来来去去之下,交接确实及资料传承非常重要,
但先回到本案,在县府没有登打系统注记下,
系统并没有跳出相关警示,于是承办E就核发了。
于是就有人快乐的跑去税捐申请免税,
这时候税捐突然就发现这土地曾遭列管,
怎么会在农用证明上勾选的是没遭列管呢?
回头问公所是不是误缮了。
公所就赶紧去问跟查询,发现处分书开罚过,
且民众没有报县府解除列管,
于是就变成改农用证明勾曾遭列管,那税捐单位就要课税
,民众就不乐意了,开始找县府处理解除列管的事情了。
(这边可能说的有点误会有更正,
补充后续县府认定当初就解除列管...)
目前进度条只有到一半,但梦有点太长,就暂且讲到这
再来问个有趣的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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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证明的注记是依照农发条例第37、38、40条,
还有农发条例施行细则第15条规定
,不得享有免税优惠的曾遭列管农地,其性质上
5.
只有曾享有不课征土增税或5年内的免征继承或赠与税
的土地,经抽查违规列管者才不能免税?
6.那超过上面期限或只要民众检举、变异点查报等其他
违规列管案呢?
7.这样农证是否核发?驳回要依照农证办法哪条呢?
核发但勾曾经列管?还是看施行细则第15条只有农证
造册案件经抽查才勾曾遭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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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最通用各机关可能遇到的,
横向联系跟跨课室业务熟悉,
真的是许多机关或单位间所缺乏的,
像这种需要多单位联合审查的,
结果出事往往都在不知不觉之间。
我相信这案件里民众一定有找许多人关心,
以至于到解除列管这边开始出了大问题,
这些就留待后续或大家找起诉书研究了。
再补充起诉书的几个时间点整理:
105年03月21日县府处分书开罚
105年05月15日限期改善期限截止
106年02月14日现场仍未改善解除列管
107年09月25日申请农用证明
107年10月03日现场勘查
107年10月11日核发农用证明
107年10月16日税捐机关免税
108年07月29日税捐人员发现填堆土石问公所
108年08月12日上面长官"关心"
108年09月03日~06日开始处理解除列管
108年09月09日送件申请解除列管
108年09月19日上签同意解除列管
从处理解除列管开始才是整件事情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