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修正 (113.6.22起适用)

楼主: eno4022 (eno)   2024-06-22 02:20:05
一、总则章
(二)本板讨论核心系为现职公务人员生涯工作
待遇、经验交流及情报交换。无关本板讨
论内容的文章初犯删文警告,再犯禁言10
日,累犯则加倍前一次禁言日数。
注1:军人、教师、劳工(含国营)之新闻或
政策法规讨论,内容显与公务员无关者,
请至其他相关看板张贴讨论。约聘雇则视
个别情况由板主认定。
注2:国家考试部分,除考试合格后征询分
发相关事宜外,其他问题请去国考板洽询。
注3:民众去政府机关办理业务有任何问题
或不满,请去该机关陈情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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