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考试离岛地区公务人员考试规则草案总说明
为使澎湖县、金门县及连江县之公务人才考选符应机关用人及育才留才
需要,规划增办专属离岛地区之公务人员特种考试,期借由差异化、分殊化
之考试技术,拔擢具专业知识与工作态度兼备,并愿意深耕在地之适格人才,
爰拟具本规则草案,其要点如下:
一、本规则订定法源依据。(草案第一条)
二、“离岛地区”定义。(草案第二条)
三、本考试设三等考试及四等考试。(草案第三条)
四、本考试采集中报名、分区录取、分区分发方式办理。(草案第四条)
五、本考试各等别类科应考资格。(草案第五条及其附表)
六、本考试分二试举行,第一试为笔试,第二试为个别口试,并采逐试淘汰
方式办理。(草案第六条)
七、本考试各等别类科第一试应试科目。(草案第七条及其附表)
八、本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以及录取标准之决定等事项。(草案第八条)
九、本考试录取人员取得考试及格资格之方式。(草案第九条)
十、本考试及格人员限制转调年限及范围。(草案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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