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ard有篇辞职再任同日的文章写得满详细的(
https://www.dcard.tw/f/gov_employee/p/246381049),有兴趣的人可以先去参考,我
没有注册Dcard,所以在这里补充如下:
首先,机关有没有挡商调的权利其实就是个问题,目前的根据是公务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第21条,但该条文似乎过度限缩“如业务需要时,得指名商调之”之意义,增加母法即公
务人员任用法所无之限制,与宪法第23条法律保留原则之意旨不符。又所谓机关首长人事
权,扩及挡商调?还是仅及于决定合理商调时间?期待哪天考试院愿意改革,或是哪位勇
者愿意花时间精力打商调被挡行政诉讼,打到宪法法庭看有没有机会宣告该条文违宪失效
。
辞职再任同日除了提出时机等一些限制外,关键在于你本身要够优秀,想投的职缺是不是
开缺很多次、竞争者有多少、向用人机关表明辞职再任意愿时间点(面试时或商调被挡时
)等等,都是其次,如果你是用人机关想要的人,他们就会愿意花额外心思替你跑辞职再
任程序,毕竟每个机关都缺优秀人才,而且辞职顶多压个30天,有些商调被压好几个月,
机关借此也可早点补到缺。
辞职再任同日成功确实是个案,但并非极其少数,太多人商调被挡就想说算了,或是直接
离职重考。有人提到要有靠山才会成功,其实并不一定,因为靠山真的够大的话,商调就
不会被挡了,不至于要走到辞职再任这步,所以就算有靠山,也是小靠山而已。
若决定要走辞职再任同日,自己一定要清楚整个程序,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问人事他们没
有比较懂,没有固定的SOP,重点是自己要跟用人机关有相当的默契,用人机关愿意帮你
跑程序,而你也不能放人家鸽子。
爽点:
气死挡你商调的人!且提出辞职之后,在不耽误原机关业务的情况下,可安排一些假期,
一方面抚慰自己执行辞职再任程序的疲累身心,一方面之后到新机关应该也很难排假了。
承担:
当年考绩是另考,但不一定会是乙,因为你够优秀的话,原机关可能还怕你飞黄腾达、想
巴结你。但另考也就代表无法进一阶俸级,而有金钱上的损失。所以一定要全盘考量其中
利弊得失,不要对新机关有完美幻想,任何机关都有优点及缺点。
最后,祝大家商调不会被挡,山不转路转,被挡也能辞职再任同日成功!更期许有一天机
关挡商调的权利被拿掉!
参考资料: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548 辞职再任人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