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卡8000自行运用额度早就用光光了。
但观光旅游额度至今才用到一千多块,如何使用 观光旅游额度 有点烦恼。
观光旅游额度是可以买储值券或餐券的。
但,爬了一下文,将国旅卡买储值券或餐券再转卖以换得现金,似乎仍然有违法疑虑: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7272861.A.380.html
如果要再苛刻一点说,将国旅卡买储值券、餐券,拿去送给亲朋好友,似乎也有一点点问
题。因为不知道将来亲朋好友会不会有什么回礼、回报。
那么,这样做:
(1)将国旅卡买餐券,转赠给社福机构,由社福机购开立“捐物收据”; (然后最好买那种无使用期限的券,对受赠者来说比较方便。)
(2)在捐赠时,明确表示请社福机购不要回赠纪念品或任何礼品,只要寄回捐物收据;
(3)挑选地理上离自己很远,而且与自己于公于私完全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社福机构来捐
赠。
这样应该就不违法了吧…
至于社福机构后续是自己职员拿餐券去吃一顿,还是把餐券拿去转卖,那似乎就与我无关
了。
这样既能消化掉观光旅游额度,又能多多少少做一点好事(虽然好像未必对弱势有太大帮
助),对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