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家父于112年4月辞世,
因所在机关都是每年大概5月发考绩奖金(关涉升职等会有本俸差额),想请问:
1.公务人员丧葬补助,父亲死亡可补助五个月薪俸,这方面有与劳保的死亡给付冲突到吗
,因为家人有参加劳保的,可否各自分别申请?另外,还有参加军保的,也可以申请吗?
2.公保有丧葬津贴,父亲死亡可补助三个月,看法规应该是可以同时申请津贴和补助?
3.上述二个依法规都是本俸薪资计算,这样如果考绩确定会升职等,会像补发薪资差额一
样补发上述二种补助的差额吗?还是等考绩奖金发放后再办理也可以?
4.以上二者补助是否都会列入个人年度所得申报额?
5.所备文件应该是记载死亡的不省略记事户口名簿或户籍誊本就可以?是一份补助一份证
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