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有志的非现职人员报名参加甄选~
人员区分:交通事业人员
职 系:
职 称:专员
官等职等:高级业务员
名 额:1名(另备取2名)
性 别:不拘
工 作 地:台北市
上网期间:自112年2月3日至112年2月16日(公告期间10个工作日)
资格条件:
1.国内外大学以上学校毕业。
2.公务人员高等考试3级考试、铁路特考高员3级考试相当等级以上考试及格或交通事业人
员升资考试员级晋高员级考试及格。
3.符合交通事业人员任用条例高级业务员以上任用资格之人员,且最近3年考绩(成)2年列
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熟悉电脑文书Word、Excel、PowerPoint作业。
5.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回避任用、第28条不得任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
例第21条第1项不得任用、公务人员升迁法第12条之限制。
6.本职缺属交通资位制。
工作项目:办理人事相关业务。
工作地址:台北市北平西路3号。
联络方式(含检具文件):
1.请于公告期限内,连结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系统,点选“我要
应征”以自然人凭证登入,并依应征步骤提示讯息,于公告期限内完成应征作业,并于系
统内上传(一)公务人员履历表(非简式,且经历、奖惩、铨审等资料须登载清楚,自传内
依时间先后详述工作经历并签名)(二)考试及格证书(三)最高学历证书(四)派令及最近1笔
铨叙部审定函(五)最近5年考绩(成)通知书等足资证明具任用资格资料;资料不全或不
符报名规定者不再通知补件,并视为资格不符。
2.报名人员所检附之文件影本,如有伪造、变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经查明,已
录取者,撤销录取资格;已发布派令者,撤销派令。
3.本项甄选正取1名,另得视需要增列备取2名,备取人员候补有效期间为甄选结果确
定之翌日起3个月内。
4.资格符合者,择优通知面试,甄选后未录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联络人
及电话:林小姐(02)23815226#3131。
职缺类别:须具公务人员任用资格职缺
事求人网址:https://is.gd/izdD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