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PO,谢谢各位大大
朋友任职于学校担任暂雇人员,每年契约都是1月1日至12月底(不会是12月31日,中间会
断掉)。
今年因故没有续约,在12月底离职,因为到昨天都没有年终奖金入帐,所以致电单位询
问,单位主管表示“因为朋友表现不佳”(但并未收到考绩通知)以及“契约并没有约定
要发给年终”(但往年却都有给),所以朋友今年没有年终奖金。
虽然我对人事相关规定没有很熟悉,但就我认知暂雇人员应该也是依年终考核核给年终奖
金的,甲乙等都会给,只有丙等才不给?(有错请鞭小力)
请教各位这样是否合理以及还可以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