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本人资讯如下:
1、担任土木工程七职等公职期间,曾修课20小时一般行政学分,并已送请铨叙部函覆表
示已具备一般行政职系专长之说明函。
2、已铨叙土木工程九职等组长,因家中要事辞去公职,目前为非现职公务员。
如果现在在事求人看到一个不限定一定要现职的七—九职等的综合行政专员缺,
我是否仍具备可以投综合行政职缺的资格呢
(当然我知道会不会上是机关首长决定,但我想知道虽然我已非现职,但我之前经铨叙部
函覆已具一般行政专长职系的认定一事,是否仍可维持?)
或者我只能去投土木工程非现职的职缺?
还请各位开示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