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公职版的前辈们好,小弟前年底考上某公务员,去年三月受训加实习四个月,去年七月开始正式到机关上班,然而去年十月中时被征召入伍当兵四个月,因此原本机关的工作就只好留职停薪处理,而今年我以为可以领到三月到十月的年终奖金,结果却完全没进帐,问原机关人事室的说法是因为发年终的月份有卡到当兵,所以应该要由当兵的单位发,甚至要我拿我之前上班的薪资单给当兵的单位,但我询问我当兵的单位之后,他们的说法是:你们机关的奖金怎么会由我们来发?
至此我想请问各位前辈:
1.这件事到底该归谁负责?
2.我该如何要回属于我的奖金?
3.有救济的方法吗?
4.如果这方面有问题想要咨询的话,可以找哪个机关来帮我处理?
在此先谢谢各位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