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首先抱歉因为不确定这个问题是否要放在哪个类别,
但很可能直接影响到差勤,所以先暂时放在人事的类别中。
事情是这样的,
中央疫情指挥中心有一个投影片:
中央各部会及地方政府权管场所场域具“接触不特定人士或无法保持社交距离”者
应....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hotos/pcb.10159490641618407/10159490640823407
其中本单位的上级机关近日开会决定,
未接种2剂的人员“每周”必须出示3日内“自费”快筛及PCR阴性证明,
否则不得进入办公场所。
这种突如其来的行政命令,
连让人商调的时间都没有。
每个月平均4周,一年12个月大概48周,
也就是如果各种因素不接种2剂疫苗的公务员,
要被迫一年做48次快筛,
没有交出就不能进入办公场所,连差勤刷卡都不行。
想请问各位前辈政府可以利用这一点,
给你安个旷职的罪名将你免职吗?
公务员现在连进入办公场所都会发生困难吗?这点都无法得到保障吗?
不知道能否请各位先进提点一下有无其他管道可以保障公务员最基本的工作权?
感谢各位的回复。
顺带一提,
我所在的单位,
严格讲可能连具“接触不特定人士或无法保持社交距离”这一条件都不算有。
因为是封闭有门禁的园区。
也不是会跟其他单位联系的单位,
是纯作业单位。
注:
让我们回顾一下2021/08/19的新闻
卫长陈时中也说,若是因应政府防疫需求而须要快筛,是由政府支付快筛费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E7%A4%BE%E6%9C%83-%E9%9D%9E%E6%8C%87%E5%AE%9A%E8%A1%8C%E6%A5%AD-%E4%B8%8D%E5%BE%97%E5%BC%B7%E8%BF%AB%E5%93%A1%E5%B7%A5%E5%BF%AB%E7%AF%A9-235151537.html
作者:
AxlRose (枪与玫瑰)
2021-12-16 22:54:00民主进步 赞赞赞强制苗择 适者生存 不适苗者 帮QQ雪花喵喵
作者:
wands (麦香红茶NN N )
2021-12-16 22:55:00机关内部管理措施 寻申诉再申诉管道
帮高调!没法源依据的东西也能搞成这样,真的很夸张!
作者: ryuke (no holidays) 2021-12-16 23:40:00
申诉有用才有鬼
某楼看一下保训会的函 旷职通知书是内部准备程序 旷职核定/登记 改认行政处分,真的处分你了 要个书面复审只能行政救济主张机关违法事实 要不然你去爆媒体写卫福部部长信箱 让指挥中心明确指示到底可以不可以
请问意思是我要让人事室先判定我旷职才能有动作?不能在事情发生前阻止?写给卫福部长,他一定坚持,不就等于给自己死路?这个政策也是卫福部长看过的吧?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21-12-17 00:14:00记者找不到问题问,会来PTT上面看的
作者:
CUTTLEH (小黑琵)
2021-12-17 00:25:00这真的很扯,疫苗太多也不需要这样,有的人就真的不想打,也有因为身体因素不能打的,这样等于逼那些人辞职了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1-12-17 00:39:00身体因素(免疫系统疾病)不能打,居然还要每周自费快筛,真的是有病的政策!打了出事可以请求国赔吗?什么烂政策!
作者: skywinner 2021-12-17 01:14:00
没有办法 现在政府没在鸟法律的 你还是乖乖照做吧
作者:
bkool (小鼓手!!)
2021-12-17 01:19:00这政府意外吗?
作者: Hotem 2021-12-17 03:30:00
这个畸型的政府 把公务人员当作是公奴看 奴隶的奴
作者:
TEYU21 (恣意妄为)
2021-12-17 05:53:00真的有困难申请上签单位主管吧,搞不好你主管根本不想理指挥中心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17 07:51:00马上就会有鲷要你共体时艰专心防疫,我也呼吁民间企业一起响应,没打满的每周插鼻 凭黄卡进卖场 齐心抗疫不分你我他
作者: communtimn 2021-12-17 07:53:00
可以查查是否有强制罪?
人事法令没有这种规定,建议你就乖乖快筛,顶多争取又机关出钱
作者:
en90508 (EN)
2021-12-17 08:13:00先申诉、再申诉看看吧!因为他没有不让你上班...之前好像有看到学校对老师也有这种规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08:42:00美国是 [直接解雇] 欧......
其实妳下错标题应该是“国家可强制要求公务员施打疫苗吗?”
一直有政府迟早强迫公务员打的感觉,然后又会说特殊身分怎样怎样
作者: ginhwa (ginhwa) 2021-12-17 10:34:00
是我会无视命令照样去打卡上班看他用什么方式把你驱离
作者:
loking (J)
2021-12-17 10:39:00公文丢给记者吧 要选举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1:20:00有 "不得不能打疫苗原因"的"证明文件"嘛???至于宗教还是美国那种疫苗邪教论的就算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17 11:43:00最一开始从公务员开始限制出境就没发源,只会拿特别条例的概括授权来坦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2:11:00
无论强制施打疫苗或是强制筛检都侵犯人民自由权利,再连结到拒绝到班或旷职更侵害人民工作权,建议询问疾病管制署业务承办人目前公告元旦新制之法源依据,及该公告行政行为性质,得到明确回复另外,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防疫决策的权责机关是卫福部,其他中央机关及地方主管机关是负责执行联系方式以电话或email皆可,业务承办人都会回复
作者: sgheart 2021-12-17 12:26:00
回去八卦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2:29:00还是国外比较好,不打疫苗,染病的,全自费现在疫情严峻,不打疫苗,跟你不带装备,G8的去独攀百岳有啥两样? 出事还不是靠北政府为何不来救......
作者: sleepbear15 (退伍的感觉真好) 2021-12-17 12:31:00
蛮好奇,如果有公务员因为这条命令,施打疫苗去世,算是因公殉职吗?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2:45:00
目前台湾疫情相对平稳,交通部长都敢鼓励国人春节出游了,说疫情严峻的是…..打疫苗去世算不算因公殉职,要先看你死亡结果跟施打疫苗有没有因果关系呀就目前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通报的审议结果,近90%认为死亡无关疫苗施打,跟施打其他疫苗的审议有36%到61%认为与死亡有关,有明显的落差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3:25:00
作者: loewe214 (loewe214NNN N) 2021-12-17 14:11:00
没有医生敢证明跟疫苗有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4:47:00没办法,全世界到这次疫情之前,疫苗都有很严谨的三期碰到 covid19,为了救人命,首次用了mRNA在人体上还试验了了二期半,各国就发给 EUA要是有公务员觉得不想打疫苗,那还有一个问题要思考若有民众因为公务员不打疫苗而染疫,算不算国赔请求项目?不打疫苗而染病,进而导致民众染疫伤亡,算不算公务员过失而因不打疫苗重症死亡,算不算因公殉职??政府不发救灾设备防护设备给警消,死人就是国家要赔政府要你打疫苗再上,你不打,染病死了,算谁的???以前没疫苗没办法,现在疫苗满到过期还不打,给个理由吧不然,就麻烦去解除魔法契约,当个死老百姓就好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21-12-17 15:12:00不用商调拉,过没多久所有的机关都会这样玩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6:25:00
国家赔偿的要件必须有公务员故意或过失之“不法”行为,或是公共设施设置管理有欠缺,请问公务员没打疫苗犯什么法?这也是为什么政府到现在还没有强制施打疫苗,因为欠缺法源依据下强制施打疫苗绝对是故意不法行为,对人民造成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侵害,通通会变成国赔案件,若成立国赔,相关人员还会有惩处或惩戒的可能我以为行政法是公务员必备的法律知识,不晓得是我对公务员标准太高,还是国家考试对公务员要求太低呢?
作者: sfsf 2021-12-17 16:33:00
看你业务性质,坐办公室可以远距,不过没设备就没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6:39:00挺好笑的,某楼,你把人民跟公务员画上等号???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6:57:00
https://i.imgur.com/c92gj7Y.jpg公务员当然也是人民,包括受刑人也是人民,某楼对保障人权的国家不适应,对岸很适合你,相信能在那边长成一颗头好壮壮的快乐韭菜疫苗的安全性更不用说,国内施打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通报死亡的超过一千人,确诊新冠肺炎重症死亡的八百多人,虽然没办法证明死亡都跟疫苗有关,但对安全性有疑虑也是无可厚非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7:06:00人民对于政府命令有服从义务嘛?人民有同样受类似公务员服务法的法律约束嘛???连劳动三法都没有的身分,你太小看公与军身上的枷锁了想要享受100% 人民身分,就请放弃魔法少女的契约吧,ok ?干话人人都会讲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7:08:00
公务员服务法有规范公务员强制接种疫苗、强制筛检的义务吗?每部法律都有他的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不然立那么多法律干嘛?
大推楼楼上L大,综观CDC只敢称“鼓励”和“希望”,没法源依据还想强迫施打实验性豆苗根本呵呵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7:09:00
还有,不要忘记宪法跟大法官解释,法律不能违法宪法打错,违反宪法t大讲到一个重点,CDC官方网站的公告规范,用到加强督导、鼓励等字句,且没有提到该公告依据什么法律、不遵守会有什么法律效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7 18:21:00学理讲那么多...也没看到亲自去实践效果...早就提过这次疫情太多可以说是逾越法令授权范围的行为原PO要是真的听了L大的看法做了,麻烦 L大日后记得负责任日后被处分还是不当对待,协助当事人进行行政争讼不要甩一句 "我只是说说看法而以"
作者: L12435 2021-12-17 18:34:00
所以还是应该要依法行政啊,不是为了防疫就什么都可以做。特定行业还有营业相关法规的规范,且民间老板会用各种游走法律边缘的手段逼你离职,员工要违抗公权力或上级命令本比公务员要困难,这次想直接对公务员下手,我觉得是想得太简单啦如果有公务员因拒绝强制施打疫苗或强制筛检,而受到机关违法或显然不当的行政处分或管理措施,当然能依据公务人员保障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提起行政救济,这正是这些法律存在的意义
他给了你快筛的选项,并没有强制你打,所以不会有强制施打疑虑。你就乖乖快筛,不要浪费力气用抗争,因为你是少数族群,力量不够。顶多能争取快筛公费罢了。学校老师有工会比公务员强太多了,都吞下去了,别想太多就快筛
有点很好奇推文中有实际快筛过的人有多少?常常做不会伤害鼻腔吗?政府这样的措施难道不算伤害公务员健康?
作者:
jhyer (躲)
2021-12-18 08:26:00为何不打疫苗?
作者: L12435 2021-12-18 10:38:00
前面已说过,强制筛检没有法源依据一样违法疫苗是否施打本就应该取决个人意愿,愿意打的人就去打,不愿意打至少要有法律依据才能强制施打,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不用复杂化为何不打疫苗,前面就疫苗必要性、有效性、安全性都有提出看法了,新冠疫苗的争议性就是客观事实摆在那,但每个人可以有不同意见,并依其理性决策做出最符合自身需求的决定,倒是想请问,逼不愿意打疫苗的人去打疫苗,有什么好理由呢?
只会说为何不打疫苗?打一下疫苗有什么关系的人,就跟政府侵害人民权益,说人民怎么不乖乖听话就没事了?
作者:
en90508 (EN)
2021-12-18 14:23:00学校已经这样做了,争取公费快筛看看吧?
作者: L12435 2021-12-18 14:28:00
哪些人已经接受有违法疑虑的要求,并不是其他人也应该照做的好理由吧?就事论事、依法论法,群体压力下的情绪勒索,大可不必
作者:
en90508 (EN)
2021-12-18 19:48:00没有勒索!只是给一个不得不的建议,如果都不想配合觉得权利受损,就依法提起救济啊!救济也没那么快就有结果,短期内自己还是得自己想办法
作者: L12435 2021-12-18 20:00:00
假设政府真的是违法也要硬做,当然最后一步就是提起行政救济,前面也已经说了,然后再次提醒,先向疾病管制署确认公告规范法源依据及该公告行政行为性质,如果只是劝导措施没有法律效力,不打疫苗、不筛检完全合法,何来什么不得不、必须吞下的结果?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1-12-19 00:08:00快筛爆干痛 重点是很贵 (财产$ ,而且没考量身体因素不同(平等 各位先找选区立委陈情啦民间也会有人抗议 大家形成压力才有机会促进政府改规定
半年前罗一钧副署长就说过:在低危险区,COVID-19有7成的伪阳性。所以要求每周要自费快筛,是真的单纯防疫考量?各位可以自己想想。当初他们用伪阳性拒绝全台普筛,结果现在伪阳性不提了,只是想要让不打疫苗的人花钱折磨伤害自己,而且是在没有疫情严峻,甚至没有疫情的情况下也要照做......
作者: MadeTW 2021-12-19 06:04:00
享受权利,负担义务 别人有小黄卡证明安全,你没有自费快筛证明刚好而已别哭哭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12-19 09:56:00我以为疫苗只是预防重症,原来可以免除感染证明安全
作者: TwChankoro (支那种呆丸媚日清国奴) 2021-12-19 11:11:00
提救济+假处分自费快筛就是施加金钱上不利益相当变相惩罚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1:17:00
疫苗无法证明能预防传染,所以国内外才会都出现施打两剂疫苗后被突破感染的案例,近期还有研究指出施打两剂AZ疫苗对Omicron变种病毒的防护力趋近于零,那为了预防传染,这些人是不是也要都拉出来强制施打第三剂、第四剂他品牌的疫苗呢?即便疫苗能被证实完全有效预防传染好了,安全性疑虑有解决了吗?强制施打、强制筛检的法源依据在哪?如果今天就是为了政策需要必须强制施打疫苗及强制筛检,你行政机关应该提出坚实可受检视的证据说服人民疫苗是安全的,且确实有必要强制施打及强制筛检;立法机关则应该立法符合宪法保障人权的要求,相信政府若能做到以上两件事,再顽劣的拒绝施打疫苗者也找不到借口不打疫苗,且拒绝也会受到法律裁罚,但政府现在的作法是怎样?以有违法疑虑的公告去施压、强迫人民施打疫苗,将近百年来法学理论发展、法律实务运作、大法官历次保障人权之释字视为无物,民主法治国家依法治理,对人民来说不是正当合理的期待吗?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4:09:00
我是啊,请问楼上想表达什么?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4:28:00
今天社会大众要以道德谴责不打疫苗的人,那是言论自由的展现,没人能阻止,但现在我们在争论的是,政府不应该以违法的方式强制人民施打疫苗或强制筛检,进而而侵害人民权利,请勿模糊焦点。
作者: TwChankoro (支那种呆丸媚日清国奴) 2021-12-19 14:38:00
楼上正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9 15:08:00政府无权强迫你打疫苗,但"可以有很多外部措施"让你不便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5:11:00
所谓“外部措施”是什么呢?有法律上效力吗?有没有违法侵害人民权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9 15:11:00而这些外部措施,都属于合法范围,先把宪法23念通吧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5:13:00
其实讨论到这,已经开始在重复前面的论点了,既然承认政府无权强迫施打疫苗,剩下的就只是还有什么行政作为能提高施打率,且不违法,如此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19 15:16:00呵呵呵呵~~~~~就像本篇文章所讲,没打疫苗没检验的,不得进入办公场所就只问楼上 L12435 大大,这个外部措施是否违法呢??若不违法,那就球交给当事人,自己决定了,不就是这样嘛??
作者: L12435 2021-12-19 15:18:00
说是外部措施就能在没有法源依据下侵害人民权利?而宪法23条说的是比例原则,在没有法源依据,且没有事实证明有必要强制施打疫苗及强制筛检的情形下,你能说这叫达成目的的最小侵害?正好说明违法宪法比例原则好吗?打错,违反宪法比例原则没有法源依据而强制实施该“外部措施”,就是违法侵害人民权利,我是不懂我从头到尾讲的都是这样,是对哪部分中文理解有问题?
好像是澳洲还是那个国家,有人找别人代打疫苗的事情发生...
作者:
qmaper (~å¡ç‰‡~)
2021-12-19 18:08:00就用行政措施找麻烦~烦到你乖乖去打疫苗
作者: loewe214 (loewe214NNN N) 2021-12-19 18:40:00
没有法律依据/授权的违法行政措施,也是违法!
作者: L12435 2021-12-19 20:18:00
机关的公权力行使有什么法律效果,及是否侵害人民权利,跟你给他取什么名字完全无关,而是根据事实判断,难道创造“剥夺退休金行政措施”、“降低官等调职行政措施”,就能绕过立法程序、回避司法审查?特别权力关系经过多次大法官解释后,早已被扫入历史的尘埃,就别再试图召唤它的幽魂了
我是问原PO, 非问楼上。妳可以不要那么激动与脑补吗?
作者: L12435 2021-12-20 12:04:00
回b大,因为你的问句并无指明是问原po,又刚好接续在我留言下方,我自然会认为你是在问我囉,至于说我过于激动及脑补,我只是就我认为应该说的话陈述意见,若因此让你感到被冒犯或不舒服,还请见谅
@blockhorse66 我打几剂不是本文重点 谢谢
作者:
wahaha01 (原来她是个机娘)
2021-12-22 06:47:00我提申诉了,有什么其他的管道大家也可以讨论看看。
作者: loewe214 (loewe214NNN N) 2021-12-22 09:39:00
诉愿、行政诉讼可行吗?
作者: L12435 2021-12-22 12:06:00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师)
2021-12-24 13:51:00这政策真的有问题,执行起来问题一堆
作者:
yanchu (chu)
2021-12-27 13:30:00AZ2剂对omicron的保护力是血清学实验,你身上还有血球
怎么有这种事?那机关要准备好快筛的人力和东西才对,怎可强迫员工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