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9353&Index=0
有关公务人员休假年资采计规定一案
为落实政府核给公务人员休假之意旨,自111年1月1日起,各机关于核计公务人员休假日
数时,其所具公务人员考试录取训练期间,以及曾服务于政府机关(构)、公立学校之全
时专任人员年资,得采计为公务人员休假年资。上开规定所称“政府机关(构)”包含公
营事业机构;所称“全时专任”系指以全部工时担任专职人员而言,如仅部分工时或兼任
者非属之。
铨叙部最新的公告资讯,
记得周小姐在争取的是休假年资,
照这个公告也许休假年资可以回来!
※ 引述《pili (霹雳朝灵阙)》之铭言:
: https://reurl.cc/1YpvDm
: 女子在劳保局做了13年劳工 考上正职公务员年资全泡汤
: 自由时报 2021/07/17 21:01
: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周姓女子2005年以劳工身分进入劳保局,服务至2018年,隔年
: ,她通过普考,以公务员身分重回劳保局任职,但之前的13年年资却不得合并计算。周女
: 质疑违反平等原则,兴讼争权,但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劳工与公务员的契约法律关系不同
: ,相关的权利义务也有差别,日前驳回其诉,全案确定。
: 周女2005年录取劳保局进用业务人员,以劳工身分做一般公务员的事,权利义务也相同,
: 2018年离职。隔年,周女通过公务人员普通考试劳工行政职系,回到劳保局担任办事员,
: 成为正式公务员。直到要休假的时候,她才发现年假只有最基本的7天,之前的13年年资
: 无法计入,她赶紧向劳保局申请合并年资,但被否决。
: 周女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自己之前担任劳保局评价职位人员(劳工身分的雇用人员
: ),属于公务员服务法规范的公务员,任职期间从事的职务内容、享有的休假权利及禁止
: 兼职等相关义务,也与一般公务员相同,劳保局拒绝合并年资的作法,有违平等原则,应
: 该被撤销。
: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公务人员任用关系与劳动契约法律关系的形成原因不同,当事人间权
: 利、义务的形成自由也截然不同,有关劳务给付、保险、退休及抚卹等条件与适用法律亦
: 有别,确实无法类推适用。
: 合议庭强调,曾服务于政府机关、学校的技工、工友及公营事业机构评价职位人员(纯劳
: 工),与机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正式任用的军公教人员不同,不是公务员服务法的适
: 用对象,服务年资在转任公务人员后,自然不得采计提叙俸级或合并计算退休年资。合议
: 庭讨论后,认周女主张无理由,裁定她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