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014111 (哈秋)
2021-03-10 19:36:42如题,
我们单位开缺,
找前同事来投,
前同事说他们单位人事收到商调函后,
也不会会当事人,
合乎规定吗?
是否无解
商调函本来就不必给当事人,答复才必须给当事人正本。
去年十月刚商调过,商调函的确不会经过申请商调的当事人
作者:
pk0943 (.)
2021-03-10 20:38:00不一定要会办申请商调的当事人。
同意过调准否是机关首长的权限,没必要会当事人,顶多只会会单位主管表示意见,派令来了才会会当事人
忽然想到,依公务员保障法第六条,打完行政诉讼后是不是无论胜败,下次的商调机关都不能挡了?
个案来看吧 你行政诉讼胜诉代表机关这个拒绝商调的决定应该要被撤销但问题是等你打完诉讼的时候这个缺还在吗
主要是要问,依第六条后面的说明,救济完后,无论结果如何三年内机关都无法拒绝再次商调请求,那不就等于下次一定可以商调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1-03-11 08:30:00人事扣公文XDXXD 本来就不用会你 扣什么啦
楼主: s014111 (哈秋) 2021-03-11 13:05:00
小弟误会了,谢谢各位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