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请问大家这个职缺实际工作内容、待遇等,因为好像跟一般公务人员不太一样,所
以想请问大家有没有什么优缺点,先谢谢大家。
经建行政 / 6-9 职等 / 台北市 / 经济部国营事业委员会 / 企业管理师 /
资格条件
1.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或相当公务人员高等考试三级考试)或特种考试乙(三)
等特考或考试院办理之经济部所属事业人员考试及格人员,具有法定任用资格者。 2.为
应本职位业务需求(企业管理兼办文书收发文档案工作),本次甄选将以具有企业管理、财
务、会计、法务等专长者优先考量。 3.报名截止日后2个月内,尚未达考试及格证书备注
栏可调动日期,或现职等高于本会需求2职等以上者(如荐任第九职等以上者),将不通知
面试。 4.本会目前人事制度比照本部所属事业,依据“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人员进用办
法”及“经济部所属事业机构人员训练及差勤管理要点”办理,属单一薪给,惟年度奖金
额度与行政机关相同。另本会职员参加公保,未铨叙,未参加公务人员退抚基金,休假天
数参照劳工请假规则,先予叙明,惟本会未来将配合政府组织改造进度改制为行政机关。
5.报名人员将由本会人事评审委员会审酌职位所需专长,进行第1阶段资格审查及评分,
择优通知面试。 6.计分方式:请参阅本会新进人员甄选计分说明。请由本会网页/就业资
讯下载(https://www.moea.gov.tw/MNS/cnc/news/News.aspx?kind=5&menu_id=11788)。
7.本次甄选面试及测验分数(总分100分计)未达70分者,不予录取。如所有候选人面试及
测验分数均未达70分,录取从缺。录取后如发现有资料不实之情形,则取消录取资格。 8
.本案相关作业期间,倘“经济及能源部组织法”经立法院审议通过,本次甄选作业即予
终止。
工作项目
1.办理本部直接投资事业及本部所属事业转投事业管理事宜。 2.办理本部所属事业民营
化业务及民营化后事业相关业务之处理。 3.办理民营化事业及解散公司定期保存盘案之
接管 4.办理本会文书收发文处理、档案管理事宜。 5.办理部属事业文书处理及档案管理
之实地访查作业。 6.办理本部所属事业公文机密等级变更及解除。
工作地址
经济部国营事业委员会(台北市中正区宝庆路25号)
联络方式
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推动人事业务无纸化,本职缺应征作业采“线上”作业方式收
件: 1、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网页,点选“我要应征”,确认“我的简历
”及“我的履历”内容无误,点选【应征职缺】依序进行本职缺应征并完成授权取得履历
资料(含自传)。 2、将下列证明文件完整上传(请先将所有资料依序扫描成1份pdf档,档
名为个人姓名,黑白版本就行,彩色版本怕档案太大无法上传),同时电传本会人事室(信
箱:[email protected]),电传后请来电确认(除怕被挡在垃圾邮件外,嗣后各项通知均
以传送档案之邮件信箱办理)。 3、应检附证明文件如下: (1)本会新进人员甄选评分表。
(表格下载:本会首页/最新消息/就业资讯 (https://www.moea.gov.tw/Mns/cnc/news/New
s.aspx?kind=5&menu_id=11788 )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影本、考试及格证书影本。 (4)
现职派令影本、实授荐任第六职等及第七职等铨叙部审定函影本。 (5)考试院核发相关证
照证书影本或采购证照等。 (6)英检证明及其他语言能力证明。 (7)公职期间个人特殊表
现证明(如个人专题研究获奖证明、个人提案获奖证明、模范公务人员或优秀人员奖状等
可计入加分项目之文件影本,未提供者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