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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面前打伤书记官 法院认无妨害公务犯意判无罪
109-09-05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
桃园周姓男子种的九重葛越过陈姓邻居土地滋生蚊蝇,陈提告排除侵害、损害赔偿,桃园
地院张姓法官、林姓书记官到场履勘时,周竟朝陈挥拳手肘击中林姓书记官,法院告发周
妨害公务经检方起诉,同院另名承审法官认为,无法证明周主观上有对公务员强暴犯意,
因此判周无罪,可上诉。
起诉指出,周男(六十二岁)种的白玫瑰、九重葛枝叶越过陈姓邻居土地,导致蚊虫滋生
、排水阻塞,陈反映多次未见改善,因此对周提告排除侵害、损害赔偿,主张周应移除该
植栽;张姓法官、林姓书记官一○七年八月廿一日下午三点多到场履勘。
过程周情绪失控朝陈胸口挥拳,手肘却击中陈姓书记官左下巴,因场面失控无法继续履勘
,妨害法官、书记官执行公务,经桃园地院对周男告发妨害公务;检方认为,周坦承打人
,也明知现场狭窄可能波及他人,侦结依妨害公务罪嫌起诉他。
审理时,林姓书记官证称,周一举右手肘就先打到她,陈男也表示,周挥拳的时候有挥到
书记官,而陈的妻子则说,当时低头看资料,听到书记官被打,好像是打到她的下巴,法
院并勘验当天录音,有人大喊“滚蛋!出去出去!”“你不要这样推人”、“我才轻轻碰
一下就倒下去”。
法院审酌,周当天确实有出手推陈,而林姓书记官站在周的右后方,才遭周出手推陈的举
手动作击中,不过林也证称,周除了击中她左下巴外,没有其他攻击行为,因此难认周主
观上有故意对公务员施强暴行为。
至于检察官以现场狭窄,周可预见若出手打陈,可能波及到后方的林,认为周有妨害公务
的不确定故意,林虽证称,庭院有很多植物,能站的空间不多,全部人进去后都只剩下一
步的距离,不过陈妻表示,大家站的散散的,有人在屋簷下、有人在植物旁,法官、周和
陈都在看边界。
法院再勘验现场照片,认为没有狭窄到必然可预见发生推挤时,站在旁边的人将遭波及的
可能,检方证据仅能证明周有推挤,但无法证明有对公务员施以强暴的主观犯意,判处周
男无罪。